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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1-12-0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高素质人才推动高质量赶超发展,充分激发人才在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中的创新创业热情。根据河北省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翼人社字〔2021〕51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范围包括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邢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综合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对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不纳入选拔推荐范围;党政群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纳入选拔推荐范围;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管优秀专家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推荐。
  (二)选拔条件。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科研作风严谨,专业基础扎实,具备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且近5年取得突出业绩、成果和贡献,得到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专家认可,一般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被推荐人选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本行业专家认可,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政治方向正确,学术造诣深,具有创造性研究成果,业绩显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师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产业领域中,特别是在大数据与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先进环保等前沿科技或新兴产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推荐数量及程序
  (一)推荐数量。省厅分配给我市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名额总数6名,其中工业、农业各占1名。各单位推荐人选最多不超过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超额不予受理。
  (二)不占推荐名额的2种情形
  1.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在管理期内的一层次人选,符合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条件的,不占本年度推荐名额。
  2.入选我省“省级特聘专家”人选(长期项目人选、创业项目人选),符合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条件的,不占本年度推荐名额。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选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要求填写,《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 1)《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附件 2);《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以WPS文档格式报送电子数据。
  2.单位初审。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材料认真核实、签字盖章确认,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隶属关系(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按属地管理推荐上报)、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将推荐人选材料和推荐情况报告报市人社局专技职称科。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推荐情况报告1份。
  (二)《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1)3份,此为入档案材料正反面单独排版。
  (三)《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附件2)1份,有关材料(包括近五年来获奖证书,主持研究课题合同、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业绩成果,以及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关资料等复印件各1份,与附件2一并侧订成册)。
  (四)《2021年度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1份,以WPS格式报送电子数据。
  四、有关要求
  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切实把本地区、本部门最突出、最优秀、同行专家公认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上来。
  (一)严密组织。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原则,严肃认真审核推荐材料,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有效。
  (二)破除“四唯”。认真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等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统筹专虑人选的专业水平、业绩贡献等,客观、公正地做出全面评价。
  (三)突出重点。注重向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冬奥会筹办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和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
  (四)面向基层。对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长期工作在工农业一线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市有关部门务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
  联系电话:3690167
  邮箱:xtzjzck@163.com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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