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助力上饶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三条措施》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助力上饶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21〕2号),结合上饶实际,起草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助力上饶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为《十三条措施》)。
一、起草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21〕2号)
二、起草过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5月,市气象局起草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助力上饶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三条措施(征求意见稿)》。6月23日,向12个县(市、区)政府、3个功能区、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43家单位征求了意见,收到市民政局1条反馈意见。经研究,对市民政局提出的“建议将‘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责任单位删除市民政局”,因民政部门为预警信息发布联席单位之一,未予采纳。2021年7月20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饶法规审〔2021〕82号)。
(二)对照省级文件
赣府发〔2021〕2号文提出,各地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意见措施。起草过程中,市气象局通过认真学习、反复研读,将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融入到《十三条措施》中,确保有关精神得到全面贯彻、准确体现。同时,立足推进上饶市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各部门(单位)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能够顺利完成。具体体现如下:
一是在总体要求方面,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了目标任务。为确保赣府发〔2021〕2号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在我市落实见效,我们对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如针对省里提出的“确保在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取得重要突破,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水平的贡献率显著提升,气象服务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气象现代化水平达到全国省级先进,在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等领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目标,提出我市要“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上饶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彰显,城乡气象服务能力增强,气候资源保护利用、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等气象服务水平提高,气象科技创新能力、装备保障能力、人才队伍水平提升,基础设施完善,气象事业发展保障有力,助力上饶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是在主要任务方面,结合目前我市气象现代化现状,进一步明确了举措。如省里在“提升特色农产品气象服务能力”中提出的“建设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基地”,我市明确提出将“重点建设广丰马家柚、婺源绿茶、葛等特色农产品气象服务基地”;省里在“发展智慧公众气象服务”提出的“丰富‘数字政府’民生热点气象服务产品”,市里提出“升级改造气象融媒体和影视平台,实现面向公众的全媒体快速推动的智慧气象服务”具体措施等。
(三)特色亮点情况
1.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围绕市委“三大五提升”发展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提升灾害风险管理、预警信息发布、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生态气象服务保障等职责。
3.进一步明确要按照国家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保障气象事业发展和人员经费。
三、主要内容
《十三条措施》从我市实际出发,就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提出了包含健全机制、提升各类专业气象服务能力、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措施共分为十三条。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包含第1—2条,主要对气象灾害防御、应对灾害性天气机制进行明确。
2.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包含第3—9条,主要明确了提升预警信息发布、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生态气象服务保障、公共气象安全管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能力的具体举措和任务。
3.强化保障措施。包含第10—13条,主要是从人才科技创新、资金投入、探测环境保护和改善、考核评估等方面为强化市县一体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