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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2023)》政策解读

2021-11-29

  近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2023)》(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文化和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融合性强,与其他产业关联度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越来越凸显。2021年1月,江苏省文旅厅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干什么”指明方向。为加快促进我市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加速构建文旅产业新发展格局,更加聚焦文旅产业发展“怎么干”,需要统筹各方资源,制定促进扬州文旅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文件。
  二、《实施意见》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提升文化和旅游业对扬州名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贡献度,将文化和旅游业发展为扬州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柱产业。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意见”主要由总体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体定位,明确提出“将文旅业作为扬州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柱产业”。第二部分发展目标,主要围绕“扩大文旅产业规模、深化文旅品牌创建、文旅消费扩容提质、提升文旅服务能力”四个层面提出,着重突出目标的“可量化”性。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共分为“加快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强化城市IP营销推广、完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文旅市场健康发展、增强文旅融合发展保障”五个部分20条,简称“文旅产业融合发展20条”。
  四、《实施意见》有哪些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主要有四大特色亮点,一是坚持资源整合,突出融合途径的创新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补齐短板的针对性;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产业发展的多样性;四是坚持示范引领,突出创建工作的带动性。
  五、《实施意见》主要涉及哪些机关(单位)?
  主要涉及文旅、商务、体育、发改、财政、住建、人社、市场监管等近30个市级机关部门,运河文投集团、名城公司、扬子江集团、交通产业集团、城控集团等国有企业,以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六、《实施意见》实施后主要受益对象有哪些?
  受益对象主要为文化旅游企业和市民游客。
  七、受益对象能够获得哪些受益?
  文旅企业方面:《实施意见》将“推动文旅市场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要从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本土龙头文旅企业、扶持中小微文旅企业、招引国内外领军文旅企业等方面释放文旅市场活力;从文旅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联合执法、健全旅游投诉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保障文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县(市、区)、功能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将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明确落实举措。
  市民游客方面:《实施意见》将从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文旅产品营销、IP品牌打造等方面为市民游客提供更加多元优质的文旅产品,丰富市民游客文化旅游体验;从优化公共交通、建设智慧服务平台、完善旅游咨询服务、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牌、停车场(位)等公共服务配套方面为市民游客提供更加贴心舒适的服务。
  八、受益对象什么时候能够受益?
  《实施意见》时间跨度为2021年—2023年,具体受益时间根据各项工作任务进展而定。
  九、如果受益受影响,应该找谁来解决?
  如果企业在发展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可以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市民游客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可以拨打“12345”进行旅游咨询或提供相关建议,有关部门会及时答复。
  十、文件实施后,实施结果的公开途径是什么?
  实施结果的公开途径包括各级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官方网站及其他途径。对文件内容有不清楚或有疑问的,可以向市文广旅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14-8098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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