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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解读

2021-11-26

  为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泰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简要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时期。按照省委提出的“2025年左右苏中地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定位,对照《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主要阐明泰州市农业农村未来五年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制定农业农村发展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全市今后五年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编制过程
  去年8月成立了规划编制小组,开展专题调研;10月起草了《规划》编制提纲;今年3月形成了《规划》初稿;4月起草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两次征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5月在统筹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6月召开规划专家论证会,通过了规划衔接审查;7月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大众意见;8月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形成《规划》(草案)。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9章:
  第一章为“发展基础”,从农业生产能力、农业发展方式、农业技术装备、农村生态环境、农村改革创新、决胜全面小康等6个方面总结了泰州农业农村“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第二章为“发展环境”,从机遇和挑战两方面深入分析泰州农业农村“十四五”时期所处的发展环境。
  第三章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并从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和城乡融合发展等4个方面设置27个主要指标,覆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领域。
  第四章至第八章为“重点任务”,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五个方面,明确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百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十大工程。
  第九章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督查推进等方面,明确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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