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把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管制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容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协调发展与底线的关系,确保环境不超载、底线不突破。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和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工作安排,我局草拟了该《意见》,并征求了各县区、相关市直部门等26家单位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高生态环境参与综合决策、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为分区管控。一是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我市环境管控单元共96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2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2.84%;重点管控单元55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2.47%;一般管控单元9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4.69%。二是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为主,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一般管控单元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开发建设主要落实现行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
第三部分为实施要求。一是支撑高质量发展。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以“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为基本要求,切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服务“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产业准入清单编制及落地实施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产业准入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的支撑。三是建立评估和更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实行定期评估与动态更新。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加强规划衔接、严格落实管控、强化技术指导、提升监管能力等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作用,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特点
《意见》全面领会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的精神,认真落实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在针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逐步捋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持续提高我市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一)确定了2025年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基础上,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康,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明确了经济发展的高质量方向。通过加大环境治理,从源头控制“两高”项目的准入,努力实现洛阳经济由快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环境保护的基础上,集中精力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稳步推进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息息相关。绿色高质量发展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要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和空间格局,引导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四、解读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解读人:张雪峰,联系方式:65816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