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级企业创新创优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公示
2021-11-15
根据《菏泽市企业创新创优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菏财企〔2020〕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企业创新创优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菏财工〔202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区政府推荐、第三方评审,确定拟扶持项目14个(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日至11月8日。
在公示期内,对已上报项目持有异议或进行举报的,请将书面意见传真或电邮至市财政局,并提供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姓名和联系方式。
菏泽市财政局公示电话及邮箱:
0530-5613705 hzsczjqyk@126.com
附件:附件-2021年市级企业创新创优资金拟扶持项目.xlsx
菏泽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