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鲁人社函〔2021〕76号文件优化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流程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乡村振兴局,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优化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流程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鲁人社函〔2021〕7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好组织申请。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要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申请指导,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sdgxbys.cn)“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要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按期申请。
二、做好资格审核。各学校须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登录信息网“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审核,务于10月17日前完成初审并通过系统提交。要规范审核流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审核不通过的,学校须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通过系统反馈毕业生本人。
三、做好资金拨付。补助资金到位后,各学校务于10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不得使用现金发放。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由所属学校负责追回。
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2967939。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优化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流程服务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
附件:1.2020年以来出台的政策文件发布、解读统计表(2)(1).xls
(鲁人社函〔2021〕76号)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济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