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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1-11-10

  日前,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阳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鼓励办法》),现就《鼓励办法》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0年4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批准我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是国家赋予我市的政策红利,是一次重大发展机遇。同时,国家对跨境电商综试区有考核和退出机制,我们也面临着不进则退的严峻挑战。我市跨境电商发展基础较好,交易额位居全省第三,但是,跨境电商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传统企业应用跨境电商比例较少、行业龙头企业稀缺、产业化和规模化程度低,相关跨境电商人才缺乏,创新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南阳跨境电商产业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加大我市跨境电商“双招双引”“扶优促强”力度,有效破解发展中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修订开放性、适用性、前瞻性更强的政策尤显迫切和必要。因此,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市商务局参考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南阳实际,起草了本《鼓励办法》。
  二、起草依据是
  一是《国务院关于同意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二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南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0〕39号);三是《关于卧龙综保区运行发展问题的会议纪要》(宛政纪〔2021〕4号);四是参考了郑州、北京、深圳、杭州、武汉、长沙、襄阳、西安、成都、盐城、青岛、石家庄、呼和浩特、南宁、临沂、嘉兴等16个地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扶持优惠措施。
  三、主要内容
  《鼓励办法》主要对南阳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进行扶持,内容分7个部分、共30条。
  一是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主要对鼓励龙头企业引进、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跨境电商应用、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注册自主品牌、降低跨境电商企业运营推广成本、支持设立海外分公司或展销中心、支持建设跨境电商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支持引进战略投资者8个方面给予扶持。
  二是支持跨境电商园区和培训孵化基地建设。主要对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或基地开展示范创建3个方面给予扶持。
  三是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主要对支持跨境电商通关一体化平台建设、支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融资发展、加强出口信保扶持力度4个方面给予扶持。
  四是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建设。主要对鼓励公共海外仓建设及使用、鼓励建立境内出口监管仓、支持建设和使用跨境电商公共保税仓、加大快递物流扶持力度4个方面给予扶持。
  五是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建设。主要对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支持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引进2个方面给予扶持。
  六是优化电商发展环境。主要对加大跨境电商用地支持、支持跨境电商产品本地化生产供应、简化办事程序、推进跨境电商收支便利化、加强宣传引导与交流合作、加强跨境电商产业研究6个方面给予扶持。
  七是附则。这部分3条是对本办法相关情况的补充说明。
  四、起草过程
  2021年1月中旬,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市商务局组织人员着手起草《办法》,并邀请南阳理工学院、南阳师院、河南电子口岸公司、阿里巴巴国际站、秦巴供应链公司及网络经济发展促进会的多名专家学者参与起草,通过多次讨论、反复完善形成了《鼓励办法》(初稿)。经市商务局党组会研究后,于1月28日上报市政府八科。2月3号,市政府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局、卧龙综保区、南阳海关、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外汇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4个单位征求意见,并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慎重采纳。在广泛咨询、论证和经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形成《鼓励办法》送审稿。6月11日,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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