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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解读

2021-11-01
  一、制定背景意义

  制定背景: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在上一轮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新的《若干政策》,是进一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加快推进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打造国家级特色工艺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和专用材料基地的客观要求。

  意义:

  一是培育特色工艺集成电路产业链有需要

  上一轮政策出台以来,宁波坚持以特色工艺集成电路为切入点,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打造了较为优秀的企业梯队,初步建成了较为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但我市集成电路产业整体规模偏小、产业链上较多的企业尚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同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仍面临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如中美贸易摩擦、全球芯片产能短缺等,其影响已经延伸至汽车、家电等后端应用行业,产业链、供应链面临断供、断链风险,需要出台更加有力的配套支持措施。

  二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有要求

  国家十分重视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给予支持。2020年8月,国务院正式发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对新时期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提出了一批重大支持政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要研究提出我市的工作意见。

  三是集成电路企业有诉求

  我市2017年出台了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营造政策环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做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随着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集成电路专用装备、关键材料等企业加速集聚,新产品不断进入产线开展验证测试,需要完善相应的支持政策以加快新产品产业化进程。同时,新一轮政策还保留了上一轮政策一些好的做法,继续支持鼓励相关企业加强研发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及产品国产化替代的步伐,不断完善产业生态,加快培育壮大集成电路企业,为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以及人才、项目集聚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分五部分共9条。《若干政策》保留了上一轮政策好的做法,同时对集成电路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如对新建集成电路产业投资、技改项目的支持等进行了调整,且根据形势任务变化,新增相应的政策内容,主要是:

  (一)支持集成电路高端设备、关键材料验证测试(第五条)

  该条政策主要针对其开展新产品验证测试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分别按其验证测试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支持企业投融资(第三条)
  《若干政策》对实际到位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按照当年项目贷款(用于固定资产和设备投资)增量部分的贷款利息5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贴息补助。

  (三)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参与国家项目(第七条)

  对本市集成电路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获得工信部研发计划或重大专项的,按照国家拨款额度分档给予一定奖励。政策执行中将根据项目情况以“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落实。

  (四)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八条)

  《若干政策》对提供EDA工具和IP、设计解决方案、测试等服务收入占年度营业收入50%及以上的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结合平台运行服务的情况择优选择市级集成电路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照不超过年度服务合同实际完成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关于“鼓励引进集成电路重大项目”、“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研发创新”、“支持组建宁波市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政策内容基本与上一轮集成电路政策保持一致,详见《若干政策》文本。

  三、实施日期

  施行日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0年1月1日以来,符合本政策相关条件的均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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