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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实施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的通知

2021-10-28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萍乡市市直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暂行办法》(萍办发〔2012〕18号)和《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精神,各引才单位呈报的《关于2021年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计划的请示》已报市人事领导小组批准同意,为做好下一步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用人单位按照《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确定的岗位引进人才(具体见附件)。

二、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和引才公告,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6月8日前报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各用人单位要加大引才宣传力度,统一在萍乡市人民政府官网、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萍乡人才网、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官网等媒体发布公告,扩大应聘者知晓度。

四、市人社局将根据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间和工作任务安排,对引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附件:萍人社字〔2021〕58号附件【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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