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10-28
莲花县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赣财扶指〔2021〕9号),现下达你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5万元。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资金列入2021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农村供水保障不够稳定、季节性缺水、住房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好资金的补短板作用。对于利用衔接资金支持建设的农村供水等设施,要抓好后续管护,确保持续发挥作用。
二、请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要求,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闲置。及时做好该项指标在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的导入、分解下达等工作。
萍乡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