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我市开展专业园区建设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举措,是我市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和“百园增效”行动的重要抓手,在全市工业扩量提质、转型升级、结构优化和产业生态打造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专业园区将成为我市“十四五”期间工业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和重要增长极。根据资源禀赋、比较优势、产业基础等,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研究制定了《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指导思想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专业园区建设作为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瞄准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现代化发展方向,构建“1+8+N”现代产业体系,形成结构趋优、创新提高、动能更强、效益更好的发展新格局,努力建成一批在全省全国产业细分领域比较优势突出的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三、具体规划
各专业园区原则上在省级产业集聚区内,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起步区不低于1平方公里,除生产工艺、安全生产等有特殊要求的,容积率大于1.0,建筑系数大于40%,绿地率不超过20%,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以上。临颍县主要建设精密制造、现代家居、食品包装、绿色装配式建筑、食品复合调料专业园区;舞阳县主要建设医药化工、绿色食品添加剂专业园区;郾城区主要建设生物医药、健康食品专业园区;源汇区主要建设高性能医疗器械、智能装备制造专业园区;召陵区主要建设电力装备制造、宠物经济专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建设液压科技、智能食品装备、食品辅料、检验检测专业园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主要建设冷链物流、临港经济专业园区;西城区主要建设大数据专业园区。
四、重点工作
针对当前我市专业园区建设实际情况,主要提出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着力提升招商实效。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定向定位精准招商。二是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各专业园区积极谋划一批引领产业发展、带动性较强的重大项目,大力推动项目对接、引进,加快产业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建设。三是持续深化“三大改造”。落实我市支持企业“三大改造”的有关政策,各专业园区积极谋划一批项目列入省、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库。四是扎实推进“四大工程”。持续推进我市重点企业倍增工程、亿元企业培育工程,“小升规”和“小升高”培育工程。五是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 鼓励大型骨干或创新龙头企业牵头,以产学研合作形式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中心、实验室等,推动研究院进园区。
五、政策支持
在四个方面提出对专业园区建设进行支持:一是优先支持申报上级各类政策资金。二是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市、县区新增不少于5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其中各县区财政不少于5000万元的引导性产业基金或风投基金,用于支持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及企业发展。三是鼓励飞地经济。四是强化要素保障。优先配置政府可控资源,包括土地指标、环境总量指标、人才服务措施等,对专业园区及园区企业倾斜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为保障专业园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实施意见》明确了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专业园区服务制度、观摩讲评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严格考评奖惩。对专业园区实行正式园区、预备园区两级差别化管理。制定专业园区动态管理办法、考核和评分标准,每年设立2000万元左右的考评奖励资金,对先进专业园区进行奖励。四是优化管理机制。探索“专业园区+投资开发公司”建设模式,鼓励建立公司制园区开发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