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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德州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1-10-2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各行业企业、各有关院校,各“金蓝领”培训基地:

为加快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德政办发〔2019〕6号)和《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金蓝领”培训项目的通知》(德人社字〔2020〕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状,现就开展2021年度“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基地及工种

经单位申报,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估审核,认定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德州市技师学院)、德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德州科技职业学院、齐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齐河县技工学校)、德州普利森技工学校5所院校为2021年度德州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基地,具体培训职业(工种)、培训层级见2021年度德州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计划表(附件1)。

二、培训范围及报名条件和方式

(一)培训范围

1.“金蓝领”培训紧紧围绕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重点支持我市“541”产业、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等领域,以及具有技能传承作用和地方特色的产业。

2.积极面向我市各类企业在职职工、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开展培训,重点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纳入培训项目范围。

(二)报名条件

1.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职业(工种),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含)的可报名参加技师培训,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含)的可报名参加高级技师培训。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4年(含)、18年(含)以上,并且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可分别报名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2.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外的职业(工种),由用人单位根据企业生产需求和人力资源培训规划,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职业(工种)申报条件推荐报名。

3.在工程技术等部分领域取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要求的,可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的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参加技师培训;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参加高级技师培训。

4. 获得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能攻关等成果突出的,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可破格参加技师培训,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破格参加高级技师培训。

(三)报名方式

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学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工作年限承诺证明(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1寸近期证件照片3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本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性责任的说明等资料,破格参加培训的,需提供具备破格条件的有关资料,到所需培训职业(工种)对应的培训基地报名。各培训基地负责对报名人员培训资格进行审核。

三、培训方式及步骤

(一)培训方式。培训应结合企业生产实际,采取理论学习、模拟操作、技术攻关交流的形式组织,有条件的可以采取集中脱产培训的形式组织培训。要努力解决工学矛盾,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组织学员利用工作之余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手段的培训。要推广网络化、数字化职业培训模式,支持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推行慕课、微课程、线上线下结合等模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10课时,其中思政课程不少于10个课时,理论课程不少于110个课时,实际操作培训可结合企业生产开展,应不少于90个课时。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各培训基地要对所有培训环节作好记录、留存资料存档备查,各项培训须于2021年11月中旬前完成。

2021年“金蓝领”培训工作采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券系统管理,并按要求将参训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二)结业考评。各培训基地在培训过程完成后,应全部开展结业考评。结业考评要充分发挥培训基地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作用,充分了解培训学员所在工作岗位生产标准及需求,由培训基地会同学员所在单位共同制定考评方案、共同组织考评、共同确定考评结果。考评方案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须于2021年11月15日前考评完毕。

(三)考核鉴定。2021年全市统一考核鉴定时间定于11月下旬。具体考核鉴定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颁发证书。焊工专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因国家职业目录限制或不具有鉴定、技能等级认定条件,暂时无法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等级认定,经培训考评合格的学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颁发“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合格证书。

(五)总结归档。培训工作完成后,各培训基地要将培训方案、报名材料、培训人员名册、教师备课本、签到簿(本人签名)、影像资料(每课不少于20分钟)、开班及结业照片(各2张)、结业考评成绩等材料整理存档。并根据培训和考评情况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开展基本情况、结业考评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四、经费保障

(一)补贴办法。培训项目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实施后按照审核通过的培训职业(工种)、培训层次、培训人数和补贴标准向培训基地先行拨付不超过60%的培训补贴资金;完成培训任务后按照考核合格的人员拨付培训项目补贴标准资金剩余部分。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部分不予补贴,并收回预支的补贴资金。

(二)补贴标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技师不超过3000元/人、高级技师不超过5000元/人执行(具体标准见德人社字〔2020〕69号文件)。

(三)资金使用。各培训基地要建立专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培训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教师授课费、课件费、网络教育费、教材购置费、实训耗材费、场地费、教学设施设备费、培训教学工作费、结业考核、技能鉴定等费用,不得用于管理人员的餐饮、通讯、福利费用。鉴定考核费用和标准参照鉴定考试收费标准执行。

五、监督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培训资金管理实施监督。对绩效评价不达标和信用不达标的培训基地取消其培训基地资格,追回被骗取、套取的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对在培训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规给予行政处分。

各培训基地于12月31日前,将《德州市“金蓝领”项目培训情况统计表》和培训项目绩效评估报告等资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备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张广龙、张鹏

联系电话:2687160

报名咨询电话: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张文辉  0534-2557662

德州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吕鹏飞 0534-2371006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孙彪  18678862856

齐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钟志国  18953463117

德州普利森技工学校  张笑  13853494273

附件:1. 2021年度德州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计划表

   2.工作年限承诺证明(模板)

   3. 德州市“金蓝领”培训学员花名册

   4. 德州市“金蓝领”培训项目情况统计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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