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7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立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大国工匠” “全国技术能手”、齐鲁技能大奖获得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持有“山东惠才卡”人员,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齐鲁首席技师”“德州市首席技师”等相应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
二、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号)有关规定,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职称。高技能人才取得职业资格,达到相应的工作年限即可申报职称评审。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坚持弘扬工匠精神,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注重实际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获奖情况、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三、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技能评价。我市“541”产业体系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纳入我市“金蓝领”项目培训人员范围;符合条件的,可推荐为“德州市首席技师”等技能人才工程候选人。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合格人员可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探索开展“一评双证”试点。发挥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探索在产业优势明显技术实力较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密集度高、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双自主评价试点,对贯通领域两类人才实行“一评双证”。 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参加一次评审,通过后同时颁发职称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减少重复评价。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务实细化的措施,抓好文件精神的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用人单位积极性,引导两类人才积极参与,及时为两类人才职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