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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的意见

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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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不断发展壮大,提升发展质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壮大全市工业经济实力为目标,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培育帮扶,推动兼并重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培育一批、改造一批、引进一批,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培育2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分类推动上规升级

(一)推动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以统计、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的相关数据为基础,加强调研摸排,建立小微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筛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完善重点培育企业库。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的帮扶、指导、服务,助推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以下筒称“上规入统”)。(市中小企业局、市市场监督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负责)

(二)鼓励小微工业企业重组上规升级。鼓励同类小微工业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上规入统,对资产重组过程中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市税务局负责)

(三)加大引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力度。将引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作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积极推动引进企业早投产开工、早上规入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招商引资局负责)

三、加大税费支持力度

(四)帮助企业享受各项税收优政策。积极帮助重点培育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账建制,规范会计核算。指导企业按规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市税务局负责)

(五)落实各项减费降负政策。对取消、暂停收费项目及降低收费标准等减轻小微工业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六)加大奖励力度。为提高企业上规入统的积极性,对首次上规入统的企业每户在省奖补30万元的基础上再奖励20万元,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解决。(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负责)

(七)加大政策倾斜。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其他项目扶持资金优先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五、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八)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建立银企对接机制,有关部门要将重点培育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优先推荐给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中小企业局、市金融办、吕梁银监局、人行吕梁中心支行负责) 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九)优化经营环境。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少安排重点培育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各类非必要的会议、座谈、评比、视察等活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

(十)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政策宣讲工作,开展上规入统相关知识业务培训,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市中小企业局、市统计局负责) 七、加强组织协调考核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发改、工信、财政、税务、中小企业、市场监督、统计等部门统筹协调的强化“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负责)

(十二)加大监测力度。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全市中小企业大数据平台和月度监测制度,全面掌握中小企业特别是重点培育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市、县两级中小企业部门、统计部门、税务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确保重点培育企业按照要求做好上规入统等工作(市中小企业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负责)

(十三)加大考核力度。将“小升规”企业数量作为考核各县(市、区)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工作扎实、业绩突出的县(市、区),加大国家、省、市级有关涉企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四)建立包联制度。市县两级同步建立领导干部包联“小升规”企业工作制度,定期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难题,确保“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附件:吕梁市强化“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 单位名单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吕梁市强化“小升规”企业培育工作 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名单 组 长: 杨巨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雪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林生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成 员: 李进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牛建斌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 龙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学武 市税务局副局长 郝三平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宋永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长才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农调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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