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受理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的通知
2021-10-13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营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有关单位: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3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8号)文件规定,我市实施了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按照鲁人社字〔2020〕63号文件关于“各市专账资金低于建账资金规模30%时,停止执行以工代训补贴政策”的要求,自2月24日零时起,我市停止受理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
本通知发布前已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系统提交的申请材料,各县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以申请系统记录为准),依次审批。
各县区(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将停止受理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的通知精神宣传到相关企业,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021年我市“暖心留人行动”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正常执行。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3日
关于停止受理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