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财政:切实强化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
2021-09-23
近日,辽宁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对各地区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辽宁省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主动担当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全面提升财政支农保障能力和供给水平,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加强协同联动,切实做好资金和项目管理有效衔接。辽宁省财政厅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完善资金分配方法,加强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任务分配下达、申报立项、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规范支农项目管理,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分类施策,切实加快资金预算支出进度。辽宁省财政厅明确惠农补贴类、工程类、先建后补类、采购类、服务类、应急救灾类、特殊要求类等不同类别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拨付条件和要求,分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直达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早支付、早见效。
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辽宁省财政厅按照“谁使用、谁监管”的原则,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盘活存量资金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定,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通报、预警、约谈等工作机制,强化预算执行情况跟踪、调度。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管好用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