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开区地方事务局、财政局:
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全市计划评选5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任务分割见附件),每个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各项目具体补贴金额将结合项目评审实际确定。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扶持省、市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项目,应优先给予扶持;对在市级(含)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的,或依托高校创业平台优选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二、申报条件
在曲靖市范围内创业的2019、2020、2021年度毕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真实,经营活动正常。已享受大学生创业无偿资金资助的大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大学生创业项目务必真实,对虚报、骗取大学生创业补贴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如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今后享受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参加入职考试时进行重点评估,涉及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向工商登记所在地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原件在实地核查时审核:
1.《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附件2);
2.《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附件3);
3.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申请补贴前三个月的财务凭证、记账单、进货单等能证明经营活动真实有效的凭证复印件;
5.项目经营实体店内店外照片各一张;
6.银行开户许可证及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各一张。
四、评审及资金拨付程序
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按照县(市、区)初审、市级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县级初审、公示及系统录入
县(市、区)人社局联合财政局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附件4),对拟扶持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向市级推荐,并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原件报送至市就业中心。
对决定推荐的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申请人于2021年8月31日前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可及时与系统维护人员联系(联系人:孙顺迪;联系电话:18388395482)
(二)市级认定。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拟扶持项目,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曲静公共就业服务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规定直接向大学生本人兑现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工作落实力度。要充分认识扶持大学生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创业项目征集工作,按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申报、评审、认定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项目实地核查回访。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核查,加强实地核查力度,确保项目的真实性。要认真作好扶持项目的回访工作,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帮扶服务回访记录表》(附件5)。自觉接受审计和社会的监督。对虚报、套取、私分、挪用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做好后续跟踪服务。要做好扶持项目的后续跟踪服务,积极向大学生创业者宣传创业政策,组织创业导师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创业能力。要适时开展回访,切实掌握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运营、经济成效和带动就业情况。选树优秀创业典型,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创业的示范效应。
(四)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开展实地调查和组织专家项目评审所需工作经费从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中统筹开支。
附件:1.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任务分解计划表
2.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认定表
3.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经营规划书
4.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
5.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帮扶服务回访记录表
6.封面格式
7.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资料装订顺序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
2021年大学生创业补贴任务分解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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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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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目标任务数 |
计划资金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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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 |
9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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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 |
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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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 |
3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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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 |
7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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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良县 |
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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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 |
4 |
12 |
|
|
罗平县 |
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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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 |
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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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 |
6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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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
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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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0 |
150 |
|
说明:2021年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金额按照3万元/人进行测算拨付。
附件2
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认定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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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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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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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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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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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在读)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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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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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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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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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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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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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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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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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具体到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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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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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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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大学生创业项目务必真实,对虚报、骗取大学生创业补贴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如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今后享受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参加入职考试时进行重点评估,涉及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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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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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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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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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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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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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由申请者本人填写一式两份,审核完毕后,州市、县区人社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3
编号:
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经营规划书
创业者姓名:
联系电话: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印制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经营规划书》所填写内容是评审单位对个人及所创办企业真实性的掌握,并据此进行创业项目的考察,请真实、完整地填写。
2.《经营规划书》是争取立项获得资助资金的基础材料,请务必详细填写有关内容。
3. 评审单位将以《经营规划书》中的内容为依据,对你及所申报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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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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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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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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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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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在读)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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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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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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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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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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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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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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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资金情况 |
流动资金(元) |
固定资产价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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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及以往的 相关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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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 具体情况 |
经营场所(自有/租赁) |
场地面积(㎡) |
租金(元/月) |
投资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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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 工商登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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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产品 或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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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分析(哪些人会购买你的产品或服务,不少于1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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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一定范围内,同行业企业情况及规模最大的企业情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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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竞争优势和不足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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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及销售分析(说明生产成本、价格、计划销量及预期利润) |
产品(产品 系列)/服务 |
成本价(元) |
销售价(元) |
年计划销量 |
年预期利润(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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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策略(描述你如何宣传、推广你的产品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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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资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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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债务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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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承诺:我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
创业者签字: 提交日期: |
说明:1.项目评审标准参考如下:①资助金使用是否合理;②项目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③项目的创新性和竞争力。2.区县推荐意见主要针对创业项目的状况和资助金使用情况;专家组评审意见主要考虑项目的竞争力、创新性和可塑性等。州市评审意见主要针对日常的信息反馈和证明材料;
附件4
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
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县区人社、财政部门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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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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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专家组项目 评审意见 |
项目评审意见 |
□优秀 □通过 □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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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助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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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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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财政部门评审意见
|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
负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州市、县区人社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5
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帮扶服务回访记录表
回访单位: 回访调查人(签字): 回访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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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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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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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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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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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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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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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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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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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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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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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经营实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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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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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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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营及带动就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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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纳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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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人员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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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封面格式
2021年大学生创业补贴
申
报
材
料
申 请 人: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推荐部门:
联系方式:
附件7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资料装订顺序
项目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1、封面;
2、《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见附件2);
3、《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见附件3);
4、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原件在实地核查时核实;
5、申请补贴前三个月的财务凭证、记账单、进货单等能证明经营活动真实有效的凭证复印件。原件在实地核查时核实;
6、项目经营实体店内、店外照片各一张;
7、银行卡正面复印件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