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潍坊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化标准化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一一二三四五”基本工作思路,聚焦“三个模式”创新提升、新旧动能转换、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和社会事业规范提升,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推动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先进适用的新型“潍坊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潍坊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升级一体化发展,推动标准创新全面融入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标准化与各类业态互促互融,发挥标准化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催化效应,推动全市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2.对标国际,开放合作。以国际一流标准为标杆,突出关键产业、关键技术,培育对标一流、接轨国际的先进标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实施创新性、引领性标准,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
3.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政府引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共同建设“潍坊标准”体系。
4.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突出潍坊优势,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以点带面,加快新型“潍坊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推动经济质量优势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实现全民共享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形成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以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为引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新型“潍坊标准”体系,让政府标准更优、团体标准更活、企业标准更高,在重点领域推动“潍坊标准”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的引领者。
——夯实标准基础。深入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面实现产品生产和服务有效标准供给,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数量实现倍增,达到60000项以上,保持全省领先水平。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00项以上,制定省、市地方标准300项以上,培育一批体现潍坊优势和特色的先进标准。
——强化平台支撑。增强标准制定话语权,争取承担国际、国家或省级标准化技术组织5家以上。加快中科院化学所潍坊海洋化工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智能绿色制造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争取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推广平台10个以上,推动技术创新成果向先进标准转化。
——培育创新主体。持续完善国际标准培育库,制定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20项以上。培育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领军企业10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领军企业100家,企业标准、团体标准“领跑者”企业200家。
——打造示范样板。创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80项以上,着力打造一批集标准研制、应用、服务于一体的标准化标杆,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潍坊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标准引领,推动“三个模式”创新提升
1.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依托寿光蔬菜、青州花卉、诸城畜禽、高密商品粮、昌邑苗木等农业产业集群,培育建设一批标准创新平台,加快制修订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提升全市农产品综合竞争力。依托寿光蔬菜产业集团、华盛农业、永盛农业、兴旺种业等产业龙头企业,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农业标准化服务和推广人才,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打造寒亭、青州、寿光、昌乐设施蔬菜高标准产区,诸城、安丘、高密、昌邑、峡山露地蔬菜高标准产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有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2.推动“潍坊农品”品牌标准升级。实施名优特农产品品牌引领工程,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制定完善寿光蔬菜、青州银瓜、潍县萝卜、安丘大姜、临朐大棚樱桃、昌乐西瓜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标准,实现一个农品一套标准,打造标准高、品质优、效益好的“潍坊农品”品牌形象。推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养殖企业开展临朐黑山羊、中华蜂蜜、寿光鸡、潍坊奶山羊等畜牧品种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研制,完善“潍坊农品”品牌标准体系,提高区域畜牧品牌影响力。推动昌邑大菱鲆、滨海南美白对虾渔业区域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加速农业科技创新标准转化。强化标准引领,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标体系,提升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水平。建设国家蔬菜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蔬菜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和国家农产品安全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加快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提升标准化区域服务能力,打造蔬菜高质量发展的高地和引领全国的示范区。开展农业标准化集成体系研究与推广,培育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100处以上,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100处。依托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市农业科学院等科研平台,开展小麦、蔬菜新品种研发推广,加快标准研制和实施,打造农业种业“硅谷”。依托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浙江大学诸城高品质肉研究中心,加快蔬菜、肉类标准体系研发,提高全产业链农产品消费品质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发展高质高效农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潍坊国家农综区推进办按职能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标准示范。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林牧渔业与加工、流通、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标准的研制,推进休闲农业、智慧农业、循环农业、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等领域标准化建设,促进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循环型等农业“新六产”发展。推广“诸城农村新型社区生产生活生态三区共建标准化试点”“昌乐庵上湖休闲农业标准化试点”经验,推进“潍坊玉泉洼农产品采摘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青州清风峪原生态休闲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创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强化标准创新,构建“潍坊造”特色产业体系
1.实施传统产业标准提升工程。围绕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加快机械制造、食品加工、铝加工、纺织服装、造纸包装、化工等优势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建立以国际先进标准为引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标准体系。依托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装用纸和纸板分技术委员会,在造纸领域制定一批国家标准。依托海化集团、华建铝业、富康制药、孚日家纺等龙头企业,更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加快先进标准研制。推动山东铝合金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山东海洋化工技术标准创新平台等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形成支撑新旧动能转换的标准化典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海渔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实施新兴产业标准突破工程。加强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建设,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传感器及科学仪器、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瓶颈”,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高水平建设国家级高端装备制造业(内燃机)标准化试点。加快集成电路、高端动力装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支持潍柴争创国家商用车动力系统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依托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燃机可靠性分技术委员会,制定一批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抢占更多行业话语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实施先导产业标准领航工程。加快布局先导产业,在机器人、高能电池、前沿新材料、激光雷达、磁悬浮等领域,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及时转化成先进标准,制定一批具有竞争性、引领性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发挥建设国家级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基地优势,以潍坊欣龙、中科恒联、金玉米、英利实业、银鹰新材料等企业为龙头,推动高性能功能化纤维、聚乙烯纤维、羟乙基纤维素醚等领域标准研制。支持天瑞重工筹建磁悬浮动力技术标准化工作组和磁悬浮产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加快磁悬浮系列技术标准研制,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4.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攻坚工程。开展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低碳与碳排放、节能和能效提升、节水和水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研制。严格执行能耗限量标准,逐步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标准体系。围绕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探索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研究,支持在燃料电池产业、磁悬浮技术、工业化连续流微通道反应器等领域争取标准化攻坚项目,实现绿色能源领域技术标准的新突破。以潍柴为龙头,支持开展制氢、储氢、加氢等氢能关键环节先进标准研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5.实施现代海洋产业标准培育工程。发挥海洋科技人才优势,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大力发展海湾经济,推动海洋产业特色化、高端化、集群化、智慧化发展,打造海洋经济优势产业群和产业链。围绕海洋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现代服务业崛起,加快推进海洋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在海洋港口、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科技创新、海洋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推动标准研制、实施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海渔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强化标准支撑,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1.加强标准研制激发商贸流通发展活力。聚焦商贸流通关键领域,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消费品流通、跨境电商、服务贸易、流通设施改造升级等领域开展标准制定工作,逐步形成管理规范、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商贸流通服务标准体系。积极探索流通新领域以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标准制定,促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推动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发挥农商互联标准化示范市、冷链物流标准化试点标杆引领作用,重点培育中百集团、全福元商业集团等一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加大标准供给推动家政服务业多元化发展。严格执行母婴生活护理、社区服务、家政培训服务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积极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家政行业标准体系。重点研究制定“互联网+家政”、家政教育、家政培训等新业态服务标准和规范,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强化标准驱动提升健康养老业品质。推进健康颐养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健康养老、康养文旅、健康管理等新兴业态,在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智慧养老、医养结合等领域加强标准研制,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发挥临朐、青州、诸城、峡山等地的生态资源、旅游资源优势,打造医养休闲度假基地。引导和鼓励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养老服务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建设青州市长庚养生文化园享老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围绕养老服务发展新需求,培育扶持一批养老服务标准化基地,实现健康养老业向规范化、专业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以及有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4.加快标准推广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依托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双十”工程,完善文化旅游地方标准体系,打造十大文化旅游集团、提升十大文化旅游景区,培植一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深度挖掘开发红色资源,打造红色文化旅游精品,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推进红色文化标准化建设。突破滨海旅游,整合滨海、寿光和昌邑北部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滨海度假旅游产业,叫响“潍坊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有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强化标准保障,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1.优化标准流程打造高效服务型政府。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推动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发放,实现电子证照数据的统一归集、标准化归集和实时归集。加快建设安丘市“一次办好·流程再造”、临朐县“政务一窗受理”等试点项目。建设更加便捷高效公开的服务平台,全面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拓展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范围,推行便民事项全天候自助办理,打造手续简、环节少、成本低、效率高的办事流程。(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2.普及标准应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一步加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居所、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潍坊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促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加强学校运行管理、教育质量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提升潍坊教育品牌竞争力。加快“寿光市城乡供水服务标准化试点”等一批项目建设,推动《潍坊市智慧供热系统建设技术导则》《应急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规范》《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服务规范》等一批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3.放大标准效应推进城市更新。以标准化管理理念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向智慧化转型,推进物联传感、智能监控、预测预警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实现“数字治堵”“数字治城”。加快研制推行免费停车管理地方标准。推广满国康洁环卫一体化标准化示范经验,推动城市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创新,提高潍坊市城市环卫品牌影响力。建设“昌大公共场所物业服务标准化试点”,推动《老旧小区红色物业工作规范》标准实施,推广奎文区党建引领·红色物业社会治理模式,引领物业服务管理有效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加快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4.强化标准保障促进绿色安全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绿色低碳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打造“南部山青、北部海蓝、湖河水秀、城市绿美、全域生态”的美丽城市。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强化标准研制和应用,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加快急需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加强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恢复、重建全过程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深入推进“食安潍坊”建设和“放心消费在潍坊”全域创建,推动开展基础通用、质量分等分级等方面食品质量标准研制和实施,推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让“潍坊奇好”口口相传。(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质量强市和推进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高效运行的标准化工作新机制。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潍坊标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扶持。健全激励机制,增加标准化工作经费。加大扶持力度,对新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50万元、30万元;对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50万元、30万元、20万元、2万元。对建成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50万元。对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标准创新成果,纳入市科技成果评奖范围。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对标准制修订等标准化活动给予资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调度评估。建立全市标准化发展评估制度,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定期对全市标准化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发布年度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各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重大技术标准实施成效评估和情况分析,完善各领域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执行标准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以及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培训宣传。将标准化理论、政策纳入全市各级党校教学内容,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标准化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企业经营者、基层标准化工作人员建立梯次培训机制。发动各类媒体资源,及时报道“潍坊标准”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总结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做法,提高社会各界对“潍坊标准”的认可度,推动全社会实施先进标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意见自2021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9日。
附件:“潍坊标准”重点项目建设一览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