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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珠海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1-09-14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珠海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5日

  珠海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市先后出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珠府〔2016〕263号)、《关于促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若干意见》(珠医改领〔2016〕号)等文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共获评省级重点专科(特色专科)10个,其中包括3个广东省高水平重点专科,评审市级重点专科28个,为我市医疗卫生高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市人民医院、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获评为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DRG能力指数等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我市市域内患者住院率97.3%,全省排名第三,远高于全省94.8%平均水平,我市居民看病就医已基本在本地解决。

  但是,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全市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总量偏少,与周边城市差距在加大;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之间、西医医院与中医医院之间的相同专科交叉并存,同质化竞争的态势明显;重点专科资源分布不平衡,多集中在三级医院、东部医院,部分二级医院、西部医院专科设置不齐全,服务能力偏弱,不利于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二、面临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明确珠海打造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的民生幸福样板城市,是推动我市打造“国内知名、省内领先”临床重点专科群的巨大机遇和政策红利。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形成了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和新业态,大幅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公平性,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方向。

  经过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磨砺,全社会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对我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和救治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我市人口结构呈现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趋势,城区妇产、儿童、老年人等相关医疗服务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心脑血管、肿瘤等疾病成为威胁人群健康的主要负担,对我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布局提出了新挑战。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以满足患者的健康需求为目标,加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培育力度,打造具有珠海特色的医学学科群,充分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提升我市医疗服务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影响力,建设高水平区域医疗中心,为我市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提供有力支撑。

  四、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争取获评3-5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0-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20-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特色的重点专科群,重点专科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带动全市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加快建成珠江口西岸和沿海经济带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典范,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五、主要任务

  (一)支持5-10个专科冲击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

  以所在医院具备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能力,曾获得省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专科病种CMI等DRG核心能力指标位居全省前列的优势专科为主体,建设目标是争创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重大疾病诊疗水平和疑难危重患者救治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备医学科研成果临床转化能力,引领粤港澳大湾区西极城市群临床专科发展,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重点支持专业:传染科、医学影像科、肿瘤科、老年病科、重症医学科、产科、康复医学科(中医)、妇科(中医)、内分泌科(中医)、外科(中医)、肝病科(中医)等。

  (二)培育20-30个专科争创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以在我市范围内具备一定的影响力,曾获得市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属于市三甲医院重点发展的临床专科,专科病种CMI等DRG核心能力指标位居全市前列的临床专科为主体,建设目标是争创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综合实力在省内处于先进水平,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达到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要求,在学科发展、质控中心建设、适宜技术推广、继续医学教育、医疗技术评估以及对基层辐射带动等方面发挥龙头作用。

  重点支持专业:胸外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泌尿外科、眼科、精神科、老年病科、呼吸内科、耳鼻咽喉科、心血管内科、普通外科、医学影像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肿瘤科、口腔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胸外科、放疗科、护理、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肝胆胰外科(中医)、针灸科(中医)、心胸外科(中医)、骨伤科(中医)。

  (三)扶持30-40个专科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以“围绕流行性疾病和高发病率、高患病率、高致残率及高死亡率的急慢性病,群众需求大,但区域内异地住院率较高的相关紧缺专科”为主体,建设目标是建成综合实力在市内处于先进水平的专科,在全市本专业的专科某一方面或在本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大力推广适宜技术,尤其是中医适宜技术在临床和在基层的应用,带动提升市内或区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当地群众的就医需求,专科区域内异地住院率明显降低。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经评审,在同一专科类别下,全市范围内综合实力处于先进水平的单位评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甲等),前期曾获评为市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的依申请可直接认定;具备一定条件基础和发展潜力、区域内拟重点发展培养的专科评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乙等)。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甲等)要帮扶带动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乙等)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全市专科服务整体水平。

  重点支持专业: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呼吸内科、麻醉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妇科、产科、骨科、康复医学科、泌尿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儿科、新生儿科、疼痛科、全科医学科、皮肤科、脑病科(中医)、外科(中医)、风湿病科(中医)、血液科(中医)、脾胃病科(中医)、妇科(中医)、肛肠科(中医)、乳腺科(中医)、骨伤科(中医)、治未病科(中医)、针灸科(中医)、儿科(中医)等。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是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各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联动、协同落实,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医院作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与主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在人财物上对项目进行全力支持,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投入保障

  坚持政府办医的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资金保障力度,对国家、省及市临床重点专科分档次给予财政补助,主要用于实验室建设、设备购置、科研工作以及人才培养等。临床重点专科所在医院按照补助资金额度,给予不少于1:1比例的资金配套,创新临床重点专科交流合作模式。

  (三)强化评价监管

  市卫生健康局严格国家、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建立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DRG能力指标为主体的客观评审标准,确保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科学、公正和公信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属地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全程、动态、规范的目标管理要求,把培育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纳入医院责任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建设周期末达到绩效管理目标,按照相关类别和级别授予临床重点专科牌匾。对未按要求和进度实施建设、未落实配套建设资金支持或达不到建设目标的临床重点专科,根据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撒销临床重点专科称号、回收剩余建设资金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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