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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

2021-09-10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思想,围绕打好“四张牌”和建设“四个驻马店”,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需求、产业企业做强做优现实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着力打破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健全完善引才、育才、用才的全链条发展体系,形成具有驻马店特色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为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发展动力转换、发展模式创新,实现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质量变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大人才观,构建全链条人才工作格局。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坚持人才工作理念创新,对人才成长全过程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构建更加灵活有效的政策环境,打造支持创新创业的工作环境,营造尊才爱才敬才的社会环境,促进我市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为我所用,改进和完善引才方式。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不求常在、但求常来,着力搭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服务平台,多渠道引进和汇聚各方人才,形成吸引人才洼地,打造人才聚集高地。

——坚持服务优先,确保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强化人才政策保障,为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创业环境。尊重和实现人才价值,做好成果使用、处理和收益管理自主权,提高收益分享比例。给予人才与其价值匹配的政治、经济待遇,让人才名利双收。

——坚持引才双赢,激发各类用人主体活力。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广开渠道,深入挖潜,加大投入,释放红利,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和用人主体引才用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力争实现引才用才效率的最优化、效益的最大化。

二、深入实施系列人才工程

(三)“智汇驻马店”人才工程。坚持“差别竞争、重点突破、特色取胜”的工作思路和“引育结合、以引为主”的引才理念,围绕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战略型科学家、创新型科技人才和创业型企业家为重点,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引进一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等符合“豫人才[2017]5号”认定分类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通过重点扶持,建成一批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点优势学科,转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催生一批竞争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品,壮大一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带动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四)“驻马店智库”建设工程。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广泛吸纳市内外高层次人才,组建专家顾问团队,统筹推进各领域、各行业智库建设,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新型市、县(区)“专家智库”。充分发挥智库咨政建言、舆论引导、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等重要功能,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项目论证提供咨询服务。积极搭建咨询平台,畅通建言渠道,通过召开专家恳谈会、专家基层行等活动,为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改革发展提供咨询论证和智力服务。

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把柔性引才引智作为聚才用才的重要方式,通过兼职挂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岗位租赁、智力众筹、假日专家、客座教授、周末工程师等方式,柔性汇聚人才智力资源。用五年左右时间,使我市各类客座专家年均流量达到30-50人次,基本建成覆盖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客座专家库。(牵头单位:发改委)

(五)“驻马店优秀企业家”培育工程。研究制定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驻马店优秀企业家人才储备库,实施动态管理、跟踪培养。培育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建立企业培育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搭建政企互联互通平台,畅通企业家参政议政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企业家维权服务平台,完善企业家维权投诉受理工作机制,营造公平正义诚信经营市场环境,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完善企业家定期培训制度,设立企业家培训专项基金,聚焦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家,开展常态化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与高校对接或举办“企业家大讲堂”,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和企业家授课,每年培训各类企业家2000人次以上。开展企业家服务提升行动,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效能,实施企业家帮扶救济,激发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形成尊重企业家、激励企业家、提升企业家、善待企业家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六)“驻马店名师”引育工程。大力开展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养计划,遴选确定培养对象,明确培养目标、思路和方法,着力打造一支教育教学领军人才队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重金聘请国内有较高声誉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教育科研专家和学科带头人。订单式引进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用五年左右时间,引进培育10名省级名校长,100名省级名教师,30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设立10个“名校长工作室”、30个“名教师工作室”。(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七)“驻马店名医”引育工程。以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水平、适应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引进一批学术造诣高、国内知名的医学领军人才。采取“一对一”导师带教制、集中培训、专项技术培训、进修学习和对口帮扶等多种方式,培养一批医术高超、医德高尚、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卫生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依托远程会诊平台开展网上会诊、培训,柔性引进优势医疗资源,带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提升。用五年左右时间,引进培养30名以上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200名具有专业特色并有较高诊疗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的医学骨干人才,2000名具有发展潜能、能够熟练应用适宜技术的基层医疗人才。(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八)“驻马店工匠”培养工程。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依托黄淮学院、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职教园区和行业龙头企业,组建驻马店职业教育联盟,打造豫南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深化院企、院地合作,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培养支撑驻马店制造、驻马店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用五年左右时间,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0家。

以培养造就一批专业技术熟练、操作技能精湛、在行业内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名匠”为目标,在工业、农业和社会工作领域,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每年培训100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500名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每年组织10000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岗位及公需科目培训。鼓励支持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建立名师带徒制度和技师研修制度,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定期举办全市技能大赛,造就一批“大国工匠”和“金蓝领”,促进能工巧匠脱颖而出。健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在创业补贴、技术培训、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精准支持,带动培育大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土专家”和“田秀才”。用五年左右时间,建成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表彰20名“天中名匠”、100名“天中工匠”。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九)驻马店人才“回归工程”。广泛吸引驻马店籍、有驻马店成长经历、与驻马店有特殊感情的各类在外人才回归创新创业,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带动性强的项目,召回一批企业总部和税源企业落户家乡,促成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合作,实现能人回乡、智力回归、企业回迁、资金回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实施大学生留驻倍增计划,通过社会招聘、校园招聘、订单式引进等多种形式,大力引进一批我市急需紧缺的“双一流”大学及省内重点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同时,鼓励支持驻马店籍高校毕业生回驻工作。用5年时间,吸引集聚5万名大学毕业生来驻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三、着力打造吸引集聚人才创新创业高地

(十)建立驻马店市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市政府依托黄淮学院,建立驻马店市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四位一体,打造开放合作的政、校、行、企协同创新平台,作为引进培育人才的“蓄水池”和“输送带”。功能定位:概括为“一个智库、二个基地、三个平台”。即:高端科技智库;科技型企业孵化基地、双创基地;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高端人才集聚平台。基本宗旨: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途径,以政产学研合作项目为载体,推动驻马店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目标:聚焦驻马店发展,汇聚区域各方优势资源,建成资料齐全、数据精准、涵盖全面、分析透彻、针对性强、观点前沿、开放度高、在河南研究有影响的高端智库型研究机构。(牵头单位:黄淮学院)

(十一)推进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载体,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任务协同攻关、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等运行项目进行奖励,将引才用才情况作为绩效评估、考核评价和项目申报的重要指标,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经费支持。支持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在驻设立分支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在创新创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经市政府同意后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重奖。将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市级拔尖人才评选范围,给予相应待遇。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等研发机构,柔性引进院士等高端智力资源,充分发挥其对我市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引领带动作用,对建站成功的,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院士工作站50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十二)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推动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放宽人才服务业准入限制,支持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培训、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等重点领域发展。加快建设驻马店市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以集聚产业、拓展业态、孵化企业、培育市场为核心职能,吸引一批国内知名猎头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为我市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打造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牵头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十三)强化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市建设技术转移中心和中试基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联合技术攻关。加大对科技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研发平台、科技信息平台和开放性研究开发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营的支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依托黄淮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吸引市内企事业单位入驻创新创业园,联合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探索专业对接产(行)业、教学做评紧密衔接,带动和引领办学转型,主动适应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十四)加快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国内高校资源,建设一批专业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显著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积极吸纳大学生来驻实习实训,引导大学生了解驻马店、认知驻马店、热爱驻马店、扎根驻马店。用五年左右时间,建设100家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20家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5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每年吸纳不少于5000名以上国内高校大学生来驻实习实训。(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十五)搭建国际化交流合作平台。鼓励企业设立或并购境外研发机构,组建产业创新国际合作联盟。吸引跨国公司在我市建立研发中心、科技孵化器,其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可享受国内人才同等待遇。加强引进海外人才载体建设,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加大对留学人才创业扶持力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四、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

(十六)优化人才培养方式。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分领域制定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进一步拓宽各类人才成长渠道、发展空间,真正以事业留人才、以发展留人才。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陈旧观念,加强青年人才战略储备,完善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在重点人才工程项目中设立青年专项,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十七)加大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力度。设立“驻马店杰出人才奖”,对在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重大科研突破、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培育、社会事业领域贡献突出的各类人才给予表彰。完善驻马店市拔尖人才选拔和管理办法,以对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和现实政治表现为根本依据,坚持竞争择优、严格标准、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管少、管好、管活拔尖人才,充分发挥拔尖人才引领带动作用。适当提高驻马店市拔尖人才津贴标准,对入选者一次性发放津贴1万元。鼓励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优秀人才典型选树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和发放生活补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十八)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启动驻马店人才公寓建设项目,采取奖、售、租三种方式解决各类人才住房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优势。人才公寓的供应方式和分配标准严格按照《驻马店市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

(十九)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对于全职引进和新当选的两院院士等国内外顶尖人才,市财政给予100万元安家费,提供5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每年给予2万元岗位津贴;对全职引进和我市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市财政给予60万元安家费,提供2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每年给予2万元岗位津贴;对全职引进和我市自主申报入选的中原学者、省“百人计划”等省级领军人才,市财政给予40万元安家费,提供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每年给予1万元岗位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二十)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政策。鼓励人才申报科技进步奖,提高市级奖励标准,对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研究制定吸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打通事业单位和企业科研人才双向流动通道,为引导和支持科研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创造良好环境。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流动,在评聘职称时,对有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工作服务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放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提高间接费用和劳务经费支出占比,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通过盘活闲置厂房、改造存量商务楼宇等资源,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鼓励支持举办各种创业大赛、投资路演、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推动创新的创业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二十一)建立人才“一站式”服务机制。成立驻马店市专家人才服务中心,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人才认定、项目申报、配套待遇落实、创业扶持服务等职能,进一步简化优化人才服务流程,提高人才服务效率。加强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创新“互联网+人才”服务模式,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资源信息数据库和网上人才市场,完善便于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条件。统筹促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二十二)落实联系服务人才制度。建立健全分层次、多维度的联系专家制度,增强人才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完善市县两级党政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制度,每名领导干部联系1—2名高层次人才,通过节假日慰问、定期走访等方式,通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问题。建立人才工作部门联系重点用人单位制度,对创新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集中的单位,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用人主体及人才的需求。落实高层次人才保健待遇,定期组织开展健康体检、休假疗养等活动,做好特殊一线岗位专家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五、加强人才优先发展的组织保障

(二十三)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把人才工作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党委(党组)在人才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汇报。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党管人才责任,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才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十四)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发展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增加县(区)人才工作考核分值在全市综合考核中的占比,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人才满意度调查和工作评估,对抓人才工作不力、人才投诉较多或造成重大人才流失,以及对驻马店人才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进行问责。(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十五)完善人才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受益财政共同分担,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多渠道、多层次经费投入机制。规范和加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把人才发展支出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定期开展人才投入绩效分析,不断优化人才投入结构和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二十六)打造良好人才生态环境。建立人才工作市县联动宣传机制,整合优质媒体资源,进一步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政策的影响力。完善人才荣誉制度和激励体系,广泛宣传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大力培育创新文化,积极弘扬创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才、重才、爱才、惜才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本实施意见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具体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与我市此前出台的政策有重复的、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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