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精神,集中财力支持重大科技创新,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要求
聚焦科技创新攻坚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统一、权责明晰、绩效优先基本原则,通过推进市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加快建立“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资金项目管理新模式,以资金整合带动政策集成,以流程再造提高管理效能,有效破解部门分割、结构固化、投向分散、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推动创新资源布局优化和体制运行效率提升,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整合资金支持
整合科技、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管理的科技创新类资金、市属科研机构发展资金、科学技术普及资金,每年设立一定规模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同时,自2021年起,试点统筹不少于10%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市级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其中首期规模不低于2亿元,重点对科技创新类优质项目给予股权投资支持。基金由淄博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并吸收合适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组建,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能。
三、突出支持重点
(一)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立足“四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保障等领域需求和重大创新任务,采取竞争立项、定向委托、“一事一议”等方式,支持实施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引领性、系统集成性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争取联合组织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取得突破,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大技术创新引导及产业化项目。强化财政政策前端引导,灵活运用综合奖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科研资助等多种手段,重点支持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等四强产业创新发展,以及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各类创新孵化载体发展壮大,助力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推动科技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三)重大创新平台项目。激励重大创新平台发挥聚集人才、引领创新作用,积极争取省在我市布局建设山东省新材料实验室,争取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以项目竞争方式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重组优化和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在市外设立研发机构、承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分中心等,打造引领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和攻关平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市属科研院所、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奖励和知识产权等支出事项,继续予以稳定支持。
四、规范管理流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科技创新规划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年度目标,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由市科技创新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按照“领导小组把方向、职能部门报项目、专家评审提建议、领导小组定项目、财政部门下资金、分工联动抓绩效”的方式进行统一管理。
(一)领导小组把方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智库专家、职能部门等各方面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需求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决策部署,汇总提出分领域分行业重大科研攻关总体布局,及年度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框架配置建议,于每年6月底前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二)职能部门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审定意见,统一向社会发布申报通知、项目指南,明确申报标准、技术标准。职能部门汇总本领域企业及其他有关方面申报的重大创新项目。
(三)专家评审提建议。职能部门根据项目支持方向,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采取会议论证、现场考核等方式对提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于每年8月底前将专家论证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专家论证结果,于每年10月底前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明确项目清单、资金额度和实施主体。
(五)财政部门下资金。市财政局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项目清单、资金额度和职能部门年度预算建议,综合考虑项目性质、产出效益等情况,提出包括无偿资助、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支持方式的预算安排意见,经法定程序批准后按规定拨付下达资金。
(六)分工联动抓绩效。职能部门对项目实施开展过程管理和绩效监控,组织项目政策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根据需要联合对项目和资金政策开展综合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应急项目或特别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
五、强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等部门为成员的淄博市科技创新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牵头负责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督导、日常调度等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做好统筹,密切协作,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强一体化管理。建立统一的科技综合管理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平台,对指南发布、项目预算、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合同签订、绩效评价等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项目可查询、责任可追溯的全程“留痕”管理。市财政局统一实行资金由财政国库到项目、到实施单位的“直通车”拨付管理,提升资金政策落实效率。
(三)严格监督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职能部门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加强项目执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责成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可视情况终止项目执行、暂停拨款和追回已拨资金。市审计局要加大资金整合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对不按规定管理使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