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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关于加大我市人才支持力度的提案”的答复

2021-08-23

提案标题:关于加大我市人才支持力度的提案

提案内容:

职称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才的标准,但因指标限额,影响了人才的发展。对于市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没有新政策,仍然因指标限额而影响人才的发展,使市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没有更大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事业主场。

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市人才结构性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一是医疗卫生系统,人才流动性大,我市好医生因职称评定受限额影响无法晋升,流动到全国各地,本市已出现留不住好医生的严重现象;二是教育系统,职称评定因受限额影响,许多市级老教师到退休年龄都没有评上高级职称,抱憾而退;三是农业系统,今年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农业中种子是‘芯片’。目前我市种业人才库数量有限,中级职称已达到晋升高级职称条件的人数很多,全被限额所困。

建议: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议给予我市人才引进更多政策倾斜(降低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的条件);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本市现有人才更多激励政策(实行破限晋升);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市级政策倾向,增加市级高级岗位限额。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205号提案的答复

曹文姬、王兴中、王伟、侯淑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人才支持力度的提案》(以下称《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破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障碍,有效解决困扰事业单位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堵点""难点"问题。2020年,我市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7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酒人社〔2020〕444号),全面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由各事业单位负责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自主认定岗位等级,自主择优聘用人员。

近年来,我市聚焦人事人才工作总体要求和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规范和优化并举,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序运行,不断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一是打破条件限制。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负责”的原则全面下放事业单位内部等级晋升的管理权限,由各事业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和竞聘上岗管理办法,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自主认定岗位等级,自主择优聘用人员,人社部门仅对最终聘用结果进行备案。二是提高岗位占比。对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占高级岗位比例低于10%的,提高到10%,其他事业单位在现有规定基础上提高5%。自规定实施以来,我市共核准增加145个正高岗位,其中市直40个、肃州区12个、金塔县23个、玉门市17个、瓜州县16个、敦煌市29个、肃北县5个、阿克塞县3个。三是统筹核定岗位。将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二级以上岗位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用于聘用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取得技师资格且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同时,允许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对规模小、人数少的事业单位,按规定岗位结构比例统筹核定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进一步调动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四是制定出台《酒泉市激发人才创造活力的若干激励政策》(酒办发〔2018〕131号),为在基层一线岗位工作满6个月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正高级1000元,副高级6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较好的激发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省人社厅建议在不超出事业单位核定编制的情况下,适当提高现有岗位设置中中级、高级的设置比例,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多的晋升空间。

感谢你们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你们的意见建议对今后进一步做好我市人才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也是我们做好人才工作的动力。我们将认真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政策、健全机制、优化环境,持续推进我市人才工作。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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