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惠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各市直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推进优质文化旅游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府〔2019〕51号)、《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惠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152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惠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受理
(一)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受理时间为2021年2月4日至4月2日。
(二)凡在惠州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所申报项目应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惠州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按属地管理原则,市直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的申报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接受理,各县(区)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注册)的申报由所在辖区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四)专项资金项目有关申请表格(附件2)可在“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门户网站”“今日惠州网”和“文惠网”下载。《申报项目情况简表》请严格按格式填写,不得增加附页或单独装订。
二、审核和报送
(一)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及项目遴选,由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在申请表“申报受理部门审核意见”栏中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附相关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2日前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直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由产业发展科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
(一)资格审查。1.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对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等方面进行集中审查。2.符合扶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将征求税务、市场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审核通过的项目取得参与竞争性评审资格。
(二)竞争性评审。为促进专项资金科学合理、高效公平分配,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取得竞争性评审资格的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评审过程将由各参评单位采取项目介绍、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由评审组专家给予评分,确定评审结果。最终,评审结果提交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务会集体审议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要发挥贴近企业、熟悉项目的优势,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的申报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创新创意能力强,对产业转型升级和一流城市建设有支撑作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俱佳,对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有带动示范作用的好项目,同时,要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择优推荐和报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申报任务。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不得虚假申报。
(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受理部门公章。各县(区)申报项目在申报受理部门审核意见一栏需加盖县(区)委宣传部公章。受理部门存档一份,其余三份报送至市局产业发展科。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伟锋,电话:0752-2808924,电子邮箱:wgcyk@huizhou.gov.cn,地址:惠州市江北新围路1号106房,邮编:516000。
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惠城区:何新利 13924735761
惠阳区:黄文辉 13829999693
惠东县:李伟雄 13802351072
博罗县:骆建辉 13556262898
龙门县:林慧峰 13516658868
大亚湾旅游区:黄桂玲18933513998
仲恺高新区:徐阳平 1351668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