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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解读

2021-08-23

2020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党组印发《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打造自然资源事业人才高地为目标,实施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有针对性地强化人才培养支持举措。近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负责人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破除“梗阻”,科技人才工程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具体举措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强调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科技自立自强是促进发展大局的根本支撑,强调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着力解决制约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难题。会议特别提到,要加快国内人才培养,使更多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完善激励机制和科技评价机制,落实好攻关任务“揭榜挂帅”等机制。

自然资源部承担着地质矿产、测绘、海洋及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国家重大任务。近年来,部党组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将人才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如何进一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2018年和2019年相继出台了《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提升科技创新效能的实施意见》《中共自然资源党组关于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

部科技发展司负责人介绍,一是部层面改革举措及相关配套政策已落地实施,赋予12家单位正高级职称评审权、研发单位直接引进急需紧缺科技创新人才权,公布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三个梯队、兑现创新激励,细化落实科研人员出国计划单列政策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二是部属单位共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40余项,其中科研院所基本完成内部制度更新完善,在改革绩效工资体系、科教融合培养人才、利用地方政策等方面有突破。其他研发单位在定向激励高端创新人才、用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人才等方面效果显著,47位高层次人才创新津贴全部发放到位,2019年度通过成果转化收入奖励主要成果完成人的金额逾2300万元,科研人员获得感普遍增强。

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是自然资源重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优势发挥不够,尤其在出成果、出人才方面的作用不显著。专业技术人才成长渠道偏窄,对创新人才在主体业务中贡献的激励、培养等举措不多。另一方面是以创新能力、质量和贡献为主的人才评价导向落实不到位,绩效工资总额控制仍是待遇留人的制约瓶颈。

“破解这些‘梗阻’、难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在部层面进一步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为此,《实施方案》作为自然资源部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应运出台。”上述负责人说。

《实施方案》按照《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等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新政策,着重落实“改进人才评价方式、解决创新竞争机制、创新成果考核激励、关心爱护科技人才”等四方面要求。其核心思想就是要倡导荣誉、责任和物质激励相结合,以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人才为国家作出贡献为目标,统筹实施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以下简称“科技人才工程”),着力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和自然资源业务领域中的工程技术难题。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自然资源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不利于人才发展的“梗阻”障碍,深化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在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造就人才,在良好创新环境中留住人才,在重大攻关任务中用好人才,努力形成国家级人才不断涌现,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力量充足的新局面,为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重用帅才,拓宽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通道

据介绍,《实施方案》强化了人才培养的支持举措,其中一点就是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重大专项任务的优势,拓宽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成长通道,进一步发挥高层次创新人才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在自然资源重大工程中推行首席专家制。自然资源部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含项目、地质填图、科考航次)实行首席专家制,根据重大工程特点,设置工程技术总师和副总师、首席科学家和副首席科学家,在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孕育人才、锻炼人才、造就人才。部研发单位是承担部重大业务工程任务的主力军,项目资金量约占预算总额的80%以上,但在出成果、出人才方面作用发挥不够,主要体现在对成果水平要求不高、对专精尖人才锻炼培养关注不够,为充分发挥部重大业务工程的“基本盘”“压舱石”作用,创新成果和人才成长的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研究式调查项目定义,要求牵头负责自然资源重大业务工程的各主责业务司局和有关单位,积极落实不低于5%的研究式调查项目并设立首席专家。

《实施方案》强调了要营造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氛围,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一是充分发挥高层次创新人才在解决自然资源领域重大科技问题中的关键性作用。定期公开发布自然资源领域重大科技问题清单,实行“揭榜挂帅”机制,鼓励高层次创新人才担纲解决自然资源领域发展重大问题。部组织的重要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咨询、重大项目论证评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优先聘请高层次创新人才参与。二是把科研人员从跑项目、跑评审、填表格上面解放出来,将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探索实施“学术假期”制度,为人才知识更新、拓宽视野等创造条件,包括组织高端研修培训、到国际组织任职等。三是要求用人单位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型机关,特别在研发经费、设备设施、数据资料、工作场所、科研助理配备等方面予以保障。

完善机制,在评价激励等方面强化创新贡献导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在自然资源科技人才评价中,要将解决国家重大需求、自然资源重大科技问题和实践难题的创新贡献作为首要评价指标,客观评价学术业务成果质量与水平,并强化从科研、业务一线选拔科技创新人才。

《实施方案》再次明确强化落实高层次创新人才绩效工资单列政策,做好向有关部门的备案工作,以保障在有效激励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同时,保持其他科研人员工资的合理性增长。

鼓励各单位多种方式使用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一方面要大胆尝试,探索实行首席科学家聘任制。支持具备条件的部属单位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自然资源事业发展需要,可面向社会公开聘任杰出人才担任首席科学家,聘期内担任本单位行政副职,享受相关待遇和科研激励政策。另一方面,鼓励用人单位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流选聘、择优引进等方式,引入高层次创新人才,可参照市场价格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直接兑现创新津贴等激励政策。

同时,部重奖高层次创新人才围绕主责主业干事创业。对围绕国家重大需求、自然资源部主责主业作出重大科技创新贡献,在运用先进理念、技术、方法等,创造性地破解业务难题,促进工作质量、提升效率等方面作出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青年科技人才,部将给予物质奖励。

引导各单位进一步用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科技创新人才,完善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和权益分配机制,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风险防控有关政策。明确通过竞争取得且依法依规签订技术合同,条款中明确利用自主科技成果提升工作效益者优先的,可按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执行等。

此外,《实施方案》还建立了新的入列、选拔机制:达到标准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直接入列;具备创新领军能力的人才选拔入列;优选发展潜力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重点培养。

放眼未来,将青年科技人才列为培养的重点

少年强则国强,自然资源青年科技人才兴则自然资源事业兴。“要让自然资源科技领域中有理想、有情怀、有责任、有担当的接班人永不断档,就要尊重科技创新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发现和培养力度。基于此,《实施方案》着力为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创造机会。”该负责人说。

比如,自然资源部重大工程应大胆起用青年科技人才,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担任学科建设带头人。与教育部共同推进“科教融合”,扩大青年科技人才储备。每年开设研修班,举办论坛,为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创造平台。

同时,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对入选科技人才工程的青年科技人才一次性给予一定项目经费支持,培养期内鼓励申请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推荐其申报国家级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等。优先选派青年科技人才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等研修,支持研发单位探索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设立青年科学家、特别研究等岗位。

综合来看,自然资源部科技人才工程的目标非常明确:即围绕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等职责使命要求,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增强科技创新竞争力,有计划地发现、培养、激励一批在自然资源重大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重大工程实施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壮大青年科技人才队伍。

“‘十四五’时期,我们坚信,在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自然资源系统将加快形成用人单位、科技、人事、业务司局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体系,营造服务科技创新人才的良好环境。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自然资源科技人才队伍将更加壮大,为履行国家使命、落实部门职责,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部科技发展司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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