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淮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流程和补助政策
淮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补助政策
1、淮南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50万元奖励;
2、淮南市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30万元奖励;
3、支持“1+3+8”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按照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创客数以及孵化毕业的企业数、创客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择优给予 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用于服务能力建设。
淮南市级科技企业综合孵化器认定条件
1、孵化器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淮南市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可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180万元人民币;
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技术咨询专家等);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5%;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淮南市级科技企业专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1、须达到综合孵化器前5项条件;
2、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
3、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4、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对大别山贫困革命老区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要求可降低20%。
淮南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流程
1、申报机构向所在地县、区、园区科技部门提出申请;
2、县、区、园区科技部门负责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核查,核查结果对外公示,并书面推荐到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以文件形式认定(备案)为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淮南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优指标
1、当年新增毕业企业数、当年新增毕业企业数占当年在孵企业数的比例;
2、当年新增在孵企业数、当年新增在孵企业数占当年在孵企业数的比例;
3、在孵企业当年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当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
4、在孵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额,当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营业收入额;
5、在孵企业吸纳就业总数,当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吸纳就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