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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助力黄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08-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抢抓发展机遇,加大招商力度,优化投资环境,助力黄冈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更大力度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党委、政府抓经济工作的第一抓手,明确招商主攻方向,强化招商平台支撑,创新招商方式方法,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健全招商工作机制,推动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断提质增效,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把黄冈建设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在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中实现更大作为,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招商引资新签约10亿元重大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占比年均增长5%以上,制造业项目占比保持60%以上。到“十四五”末,全市形成10个左右特色鲜明、集中度高、关联性强、竞争力强的千亿级产业集群。

三、深入实施“一号工程”

(一)坚持高位推进。树立“一把手”抓“一号工程”的鲜明导向,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各部门负责同志具体抓的高位推进工作机制,打好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战、持久战。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招商引资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谋划,常态化研究和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确保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抓紧抓实、落细落地。

(二)压实招商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外出招商不少于4次,每年谋划招引1个30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房地产、特色小镇项目除外,下同);其他负责同志至少领衔一个主导产业,挂帅一个产业招商专班,每年外出招商不少于8次,每年谋划招引1个20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

四、明确招商主攻方向

(三)明确全市产业发展定位。各县(市、区)和市区各产业园区要按照发挥优势、突出新兴、提升传统、转型优先的原则,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大健康产业、全域旅游、临空经济五大主攻产业,不断强化产业招商工作,提升产业关联度,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形成产业集群。

(四)优化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各县(市、区)和市区各产业园区要根据自身产业发展优势和功能定位,确定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明确2-3个优先发展、培育的细分主导产业,作为产业招商主攻方向,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品牌,打造各地各园区间优势互补、分工协作、错位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

五、强化招商平台支撑

(五)发挥园区主战场作用。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激发园区招商活力,推动各产业园区全力以赴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完善园区设施配套,增强园区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各类园区专业化、集约化、精细化发展,引导产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把各地产业园区打造成招商引资的主阵地、项目集聚的主平台和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

(六)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加快推进黄冈临空经济区建设,打造一批优质产业园区平台,构建黄冈高新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新格局。加速推进产业园区扩区调区,融合编制产业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拓展园区承载空间。加快“腾笼换鸟”步伐,提升有效产能,盘活园区闲置和低使用率厂房、土地等资产,包装一批对外招商项目,实现存量换增量。

六、创新招商方式方法

(七)突出产业链招商。市县招商服务部门要根据各县(市、区)和市区各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和布局要求,编制各主导产业招商地图,重点引进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核心企业和配套企业。

(八)推进行业招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优势,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促进行业招商与产业招商无缝衔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已明晰的产业定位,制定产业招商规划,每年策划包装5亿元以上招商项目5个以上,会同招商服务部门和相关产业园区开展专题招商活动1次以上。

(九)搭建平台招商。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各类高水平经贸交流活动,利用好国家和省级平台唱好黄冈招商戏。做强经贸招商平台,提升“三大平台”招商活动影响力。支持各县(市、区)和市区各产业园区围绕主导产业,精心组织“专而精”的专场招商活动。

(十)探索市场招商。充分发挥市场主体机制灵活的优势,构筑市场化招商平台,围绕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开展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招商。鼓励市县招商部门招聘有经验、有资源的社会人士参与招商工作。

(十一)强化驻外招商。强化驻外机构的招商引资职责,充分发挥各类企业、商协会和“双招双引”工作站作用,大力推进商协会招商、校友招商、能人招商,形成以商招商集聚效应。在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设立招商联络处,开展驻点招商。

(十二)开展信息化招商。建设智慧招商系统,提高产业招商信息化水平。整合全市各地、各园区招商资源信息,集中对外发布,为投资者提供精准信息推送。完善《黄冈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系统》,提高在谈和已落户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

七、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十三)营造亲商安商氛围。把营商环境作为招商引资重要突破口,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循环畅通的开放环境。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服务专班和项目秘书制度,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深化“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先建后验”改革,对工业项目有关行政审批及前置中介服务费,实行免收、先征收后奖补或政府购买服务,切实减轻投资企业负担。对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参照工业项目采取“先建后验”方式加快建设。尊重企业家价值,对黄冈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政协委员、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等。

(十四)完善招商政策体系。结合黄冈发展实际,修订完善《黄冈市招商引资八项政策清单》,进一步细化规范政策的支持方式、支持范围、兑现条件,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让更多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对于重大优质项目,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模式,适当提高有关奖励补助标准,延长政策支持期限,给予融资支持、设备补贴、物流补贴、搬迁补贴等支持政策。支持各产业园区聚焦建链、补链、强链、延链和龙头企业引进,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八、健全招商工作机制

(十五)改进考核评价方法。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重点突出主导产业契合度、重大项目引进、工业项目以及主导产业项目比重等指标,提高入库转化等指标的考核分值,逐步实现与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的接轨。突出招商引资主责主业,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比重。

(十六)提高项目准入标准。强化“亩均效益论英雄”理念,明确以符合产业规划、科技创新能力强、投资强度大、亩产税收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作用强和绿色环保为导向的高质量项目准入标准,加快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

(十七)加快项目落地转化。建立签约项目落地转化无缝对接机制,为已签约项目开工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促进项目迅速落地转化,提高入库转化率和资金到位率。

(十八)强化招商合同兑现。推行招商引资标准合同,完善政策兑现程序,科学合理设置政策兑现时序,建立项目投资进度、实际产出效益与招商政策兑现挂钩的工作机制,提高招商引资合同履约评价刚性约束力,推动政府和企业双向履约,最大力度支持招商企业的建设和运营。

九、加强招商工作保障

(十九)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各地招商项目信息实行统一研判、统一评审、统一决策,强化从项目洽谈到签约落地的全过程管理,构建全市“一盘棋”的招商格局。严格按照主导产业规划确定落户园区和推进方案,对落实拟新增用地及需“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政策支持的招商项目,统一组织评审和决策。

(二十)建强招商队伍。进一步完善“专业部门招商+组建专班招商”模式,市直各产业招商分局至少明确4名专职人员脱产招商,并由市招商服务中心组织年度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向招商工作倾斜,对排名末位的干部进行组织谈话。注重优秀招商干部的培养,通过挂职、选调等方式将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招商一线,打造梯度成长的招商干部队伍。激发招商干部工作积极性,对引进和服务招商引资项目成绩突出的招商人员,予以优先提拔重用。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招商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十一)强化考核督办。切实传导工作压力,对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坚持“一周一研判、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排名、年终结总账”。突出结果导向,对工作任务落实较好、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和产业招商分局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产业招商分局成员单位和产业园区,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十二)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于干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大胆履职、先行先试,主观上出于公心、担当尽责,但客观上由于缺乏经验、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而出现无意过失情形,可以容错纠错,并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担责,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招商环境。

(二十三)落实工作保障。市财政每年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用于项目策划、宣传推介、外出招商、人才培养和相关奖励,各地、各园区要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招商引资客商接待坚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原则,按照《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商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鄂财行发〔2015〕75号)规定,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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