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创新创业创强十条政策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推进聚力“三服务”、“五战”开新局活动,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快科技、人才、产业融合,以更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打造长三角地区最具活力的宜创宜业宜居之城,制定以下意见。
一、全力构筑科技创新高地
(一)加快建设重大科创平台。大力实施“五谷丰登”计划,推动发展研究院经济,提供百万平方创新空间引进国际国内科研院所。支持省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市实验室以及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打造重点产业研究院飞地,最高奖励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产业技术攻关“揭榜挂帅”“赛马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为主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按照上级补助经费的20%给予配套,最高奖励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工业企业年度新增研发费用在100万元以上(含)、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含)的,对增量部分给予10%的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实施工业企业“创新指数”评价,对创新能力和创新应用评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全力厚植人才创业沃土
(四)实施人才赋能计划。实施“南太湖学者”计划,鼓励湖州用人单位与高校双聘引进人才,最高奖励800万元。对年薪5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含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工业互联网等新业态)和研究院新引进人才,个人贡献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对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创业企业,企业发展绩效予以全额奖励。(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
(五)建设“低成本”创业城市。实施来湖人才“三免一优惠”政策,即“免费行”“免费游”“免费开办”“住宿优惠”,统筹安排100万平方米人才安居房,全力打造长三角最有温度的“低成本”创业城市。(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办、市城市集团、市交通集团)
三、全力夯实产业创强基石
(六)推动数字经济系统改革。重点支持“未来工厂”“行业产业大脑”和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对评为省级“未来工厂”的企业、列入省级“行业产业大脑”建设的试点单位以及未来产业先导区的创建主体,分别奖励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七)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梯度打造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重点支持智能物流装备、北斗及地信、动力电池、光电通信等“新星”产业集群。对列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最高奖励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八)支持企业领航发展。倾力支持冠军企业领航发展,对首次获评“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给予奖励200万元。鼓励冠军培育企业对标国际先进,对其实施的重点投资项目,按产业类别、设备及软件投资额最高给予投资额12%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全力打造一流发展环境
(九)优化要素供给生态。依法依规设立50亿元天使基金,支持制造业企业和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冠军培育企业重大项目、新引进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在土地、能源等要素方面给予支持。加速“绿色智造+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对发放创新创业贷款的银行机构,最高给予当年新增创新创业贷款额1.5%的奖励;对为创新创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最高给予当年新增创新创业担保额1.5%的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产业集团)
(十)加快政策兑现落地。加强惠民惠企政策申报类系统整合、联通和数据共享,构建集政策发布、项目申报、项目审核、奖补兑现、审计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一个入口申报、一个平台汇总、一个出口兑现。重塑政策审批流程,健全政策兑现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务办)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奖补的相关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三县参照执行。已有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扶持的,按最优惠项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