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保持全市就业局势稳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2020年X月X日,邯郸市人民政府印发《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20〕3号)的具体举措,是稳就业工作深入实施的具体行动。《实施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稳就业举措,发挥了政策性金融作用,支持企业发展、解决好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夯实保障兜牢就业底线,确保就业规模和局势总体稳定;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就业这个“最大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坚持把稳就业工作作为“六稳”之首的安排部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是“就业优先战略”在政策层面的具体体现。
二、主要政策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政策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坚持就业优先,扩充就业增量。扩大有效投资,实施降低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挖潜内需消费,加快旅游、医疗公共设施建设;稳定外贸投资,支持县域特色产业外贸基地发展;培育壮大新型产业等多方面经济政策支持,推动发展,带动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二是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存量。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降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销售渠道;指导企业规范经济性裁员行为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以保持就业规模和局势稳定。
三是加强扶持引导,拓宽就业渠道。扶持企业吸纳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突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加强托底安置就业等政策措施,增强就业活力,激发创业动力。
四是推进技能强市,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线上培训;强化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扩大培训政策范围等三方面政策,提高劳动者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应对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可能带来的失业风险。
五是加强援助指导,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提升就业服务覆盖面,推行就业失业登记网上经办;加强岗位信息公开发布;提升常态化跟踪服务水平;提高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财政保障水平等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帮助劳动者尽快就业。
六是突出托底帮扶,做好基本生活保障。继续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做好困难人员生活保障,发放临时补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兜底民生底线。
七是统筹疫情防控,促进安全就业。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依据防控形势有序复工复产和组织劳动者返岗。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线上供给,促进劳动者积极就业。落实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
三、政策举措亮点
《实施意见》共9方面30条措施,坚持对标对表,在认真贯彻落实省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将国家、省应对疫情有关就业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到文件条款中,细化了5项补贴政策,增加了9项具体推进措施,通过联动经济政策、落实减税降费、加强指导援助、提高培训能力等扶持措施,稳定就业局势。
一是政策目标突出“稳”。《实施意见》结合邯郸特色经济发展,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加强科技、产业、就业部门的政策协调和合作,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相互衔接。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创新“银税互动”信贷产品,推广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以增进经济发展活力扩充就业增量,形成“促经济”“稳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是政策补贴范围“宽”。《实施意见》将措施标准通过数字化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对特定时期的政策进行了强化。一是提高补贴标准。提高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的稳岗返还标准。增加了对失业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二是延长补贴期限。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见习补贴期限顺延。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见习补贴;三是扩大补贴范围。将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企业吸纳人员、20岁以下有培训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首次创业的返乡农民工纳入相关补贴范围。
三是政策措施重在“实”。《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一是提升就业服务覆盖面。推行就业失业登记网上经办,充分依托乡镇(街道)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每月对辖区内失业人员跟踪调查至少1次。二是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冀南技师学院、邯郸科技职业学院、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投入使用。三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提升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财政保障水平,用于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以及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支出。设立市级就业风险储备金,用于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
就业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实施意见》从健全组织协调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对接长效机制、监测研判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宣传引导机制6方面提出要求,形成共同推进就业工作的合力,保持就业大局稳定。《实施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政府职能部门积极主动作为的责任担当,也反映了我市在应对经济风险、化解就业压力方面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能够根据形势变化和潜在风险进行未雨绸缪,进一步体现了促进就业工作政策的前瞻性、超前性以及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