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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桂林市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奖励性后补助的公示

2021-08-16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2017〕10号)精神及我局《关于申报桂林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的通知》(市科〔2021〕8号)要求,我局组织了2020年桂林市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性后补助的工作。经研究,现对2020年桂林市获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拟补助名单和相关补助金额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18日至4月22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2020年桂林市获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拟补助名单及补助金额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我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我局将商市财政局核发奖励性后补助经费。

联系人:周沛;电话:2825452;邮箱:glskjjgxk@163.com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桂林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北楼20楼桂林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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