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这几年,党中央、国务院把加快服务业发展作为稳增长、扩内需、促就业、惠民生和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抓手,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导向非常鲜明。2019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4.3%,服务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67%,服务业投资占全市投资比重85%,吸纳就业人数超过60%,实现“结构占比、税收贡献、投资比重,就业带动”四项第一,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家、自治区赋予我市推进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综合交通节点等重大任务,这些目标定位都需要繁荣先进的现代服务业做支撑。
但是,对比全国和先进地区,我们的服务业发展仍然比较落后,主要体现在增速慢、新兴服务业比重低、生产性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的支撑力度不够。为加快建构我市服务业现代化发展新体系,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对全市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我们制定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由优化发展环境、扶持重点领域、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工作要求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优化发展环境。主要从放宽市场准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金融支持、保障优先用地、完善价格政策、强化人才支撑等方面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第二部分是扶持重点领域。从我市现实基础、资源禀赋以及促进两业融合的角度,遴选出旅游、文化创意、金融、物流、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大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这几大重点产业,通过资金奖励、贷款贴息、税费优惠、价格优惠、人才支撑、评优评先等一系列手段予以扶持发展。
第三部分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主要内容包括鼓励企业主辅分离和上规(限)入统,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建立统一支付平台和发展电子商务等,努力挖掘服务业新增长点。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明确《若干措施》由市服务业办负责解释,执行期至2023年。若与我市其他优惠政策重叠的,企业按就高原则享受。
三、编制过程
草拟《若干措施》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了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趋势以及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满足民生需求和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发展作用等方面,结合我市服务业现实基础和优势条件,并参考了其他省区、地市等地的相关措施。《若干措施》形成初稿后,我们先后两次征求全市40多家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我们还邀请了我市高校经济学方面的专家一起参与讨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