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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9-11-15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为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以及《山西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20号)有关精神,借鉴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成功做法,对政府投资项目从选址立项到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建立规划先行、程序简化、内部办理、合办审查、强化验收的管理机制,2018年12月10日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晋中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发〔2018〕83号出台了《关于印发晋中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备案公示制管理试点方案》。

2019年4月14日,李克强总理签署《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71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位法原则,原《方案》基本符合《条例》,但有两处与《条例》精神不完全相符。鉴于此,对原《方案》进行了修订。于2019年11月15日由晋中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发〔2019〕66号出台了《晋中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试点方案》。

二、《方案》正文解读

一是政府投资范围。

解读核心内容:本条明确了政府投资的方向和范围。

1.只能是使用市本级财政预算投资。其他收入的资金不能直接安排到政府投资项目上。

2.财政预算和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两者缺一不可。

3.需要政府去做为,把市场不能有效配置的资源作为投资方向。

二是改革基本原则。改革基本原则,共6条。

第一条“于法有据原则”。解读核心内容:用法治思维管理项目。在政府工作中,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可依,树立无法不行的思维。

第二条“科学决策原则”。解读核心内容: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从决策来讲有三个程序: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主要是指政府投资是按照注重绩效的方向、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和使用的,遵循了基本建设项目的科学规律。

为了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第三条“规范管理原则”。解读核心内容: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是安排政府资金项目的计划。依据《条例》,按照谁安排投资谁编制计划的原则,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由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编制。

第四条“简化程序原则”。解读核心内容:《条例》规定,对以下这些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一)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二)部分扩建、改建项目;(三)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四)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

第五条“限时办理原则”。解读核心内容:从政府投资发挥作用来讲,没有时效限制,将难以发挥政府投资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引导带动的重要作用。

三是改革主要内容。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流程。

解读核心内容:原《方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流程是1.编制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2.部门合规性审查、3.政府确定项目实施名录(财政部门同步报人大批准预算)、4.发改委以备案方式(三合一)办理立项),5.规划报建(规划许可、报建办理、部门办理、用地办理),6.监管验收。

《改革方案》依据《条例》精神,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流程调整为1.建立项目储备库、2.可研或初设批复(立项审批)、3.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4.建设许可、5.施工许可、6.监管验收。项目供地手续及部门办理其他事项从流程上列入4--5阶段并行推进的事项。

将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调整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列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完成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才可以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根据晋中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将规划报建阶段调整为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两个阶段。

1.项目储备阶段。解读核心内容:依据《条例》,规定了项目储备的主体、方式及内容。明确了政府投资的方式及重点。同时,为了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将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2.投资决策阶段。

(1)立项审批。解读核心内容:明确了简化审批程序的项目范围。

按照《条例》精神,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合并审批,审批事项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审批;

将列入相关规划的项目;部分扩建改建项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内容单一、投资规模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国省层面公布后,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细化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直接批复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

简化程序不简化内容,如果简化了项目建议书,在可研阶段要把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加进来,即“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如果再把可研简化了,在初步设计阶段,就是“初设+可研+项目建议书”。

(2)编制年度计划。解读核心内容:规定了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条件和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同时,明确财政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在政府投资中的职责。为了确保投资计划下达之后,资金能够迅速到位,项目能够迅速开展建设,避免造成资金沉淀。同时,为避免项目等待资金影响项目建设,从而确保要纳入年度计划草案和正式下达投资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要达到一定的深度。

3.建设许可阶段。解读核心内容:明确了在建设许可阶段,政府投资项目需要办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许可及备案手续及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包括项目设计、用地、规划、施工等阶段事项。

4.施工许可阶段。解读核心内容:明确了在施工许可阶段,项目实施责任主体需要办理事项和政府部门的职责工作。依据《山西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明确了相关提前办理事项涉及的费用支出类型。

5.监管验收阶段。解读核心内容:规定了项目监管验收阶段,相关部门进行监管的方式和监管内容;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在建设过程、验收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解读核心内容:原《方案》配套制度共有四条,现《改革方案》(草案)保留两条(其中修订一条)。第一条,根据《改革方案》(草案)流程,将建立“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相关制度调整为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相关制度。第三条为: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单位名录库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市财政局意见,设计单位名录库属于清理规范的范畴,故取消名录库的建立。第四条为:住建部门牵头建立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承诺制改革中,我市已取消施工图设计审查环节,且市住建局在《晋中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中已明确取消施工图设计审查,故《改革方案》(草案)不再提及,政府投资项目涉及施工图设计同样取消审查环节。

四是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解读核心内容:明确了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机构的组成和职责。这一小点对加强领导方面提出要求。

(二)加强计划管理。

解读核心内容:年度投资计划作为政府投资资金管理的一个基本手段,它是年度政府拨款的依据,是政府投资规模宏观调控的手段。加强计划管理是加强投资管理的基础,也是避免出现管理问题的重要手段。这一点对年度投资计划管理提出了要求。

(三)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解读核心内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只有加强力量建设和制度完善,才能切实履行号监督管理职责。这一点对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要求。

(四)加强信用管理。

解读核心内容: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统一管理机制,明确了相应涉及单位及管理平台,以便更好的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这一点对加强信用管理、明确奖惩措施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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