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最新人才政策2021
近日,大连市出台《大连市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措施》,围绕创造流动机会、扩大服务供给、拓展流动空间、做好困难帮扶等四个方面提出18项措施。
加快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
01
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创造更充分的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机会。
02
● 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城乡各类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合理配置。
●主动对接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飞地经济”,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03
● 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推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深化产教融合。
● 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人才培养和产业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加快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
04
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拓宽政务服务渠道,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再造审批流程,进一步增强劳动力和人才流动动力。
放宽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条件。
05
● 统筹推进普通劳动者落户和人才落户,放宽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条件,放开金普新区和北部地区落户限制,取消旅顺口区、金普新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
● 全面优化户籍迁入办理业务手续、流程和时限。
06
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推进我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地区、薄弱环节、重点人群倾斜,逐步实现全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07
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能力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功能。
08
● 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办法。
● 扩大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院范围,有住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异地联网结算。
09
● 有序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数量,继续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增加公租房实物房源供给,试行共有产权住房模式。
●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商业可持续方式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10
合理设置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等,可实施定向招聘。
11
加快提升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逐步推进档案转递线上申请、异地通办,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
一线岗位职工、技能人才评选劳模不受荣誉基础限制。
12
● 优化基层和扶贫一线教育、科技、医疗、农技等事业单位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
● 修订完善教育、卫生、农业等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赋分标准,实现差异化评价。
● 实行科技人才项目绩效评价。
13
● 完善大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管理办法,推荐评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和技能人才,对事迹特别突出、有特殊贡献、群众公认的一线岗位职工、技能人才等推荐对象,可以不受荣誉基础限制;加大先进集体中的车间、工段和班组,以及工人先锋号中企业班组的选树力度。
● 实施大连青年拔尖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 科研人员获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列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但不受总量限制且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
14
● 畅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 鼓励用人单位设立工匠技师、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建立技能人才聘期制和积分晋级制度。
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
15
● 聚焦特殊困难群体,深入推进产业、就业、社会保险、健康、教育扶贫工作。
● 保持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坚持低收入村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16
● 推进城市优质高中结对帮扶涉农地区高中,促进我市涉农地区高中优质均衡发展。
● 开展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带动和提升农村地区幼儿园教学质量和师资水平。
●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政策。
● 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 将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作为帮扶重点实行兜底安置。
17
● 根据就业困难人员个人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通过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推荐企业吸纳、帮助灵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18
● 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
● 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
● 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的动态管理。
● 开展重点人群和重点家庭信息排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