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贯彻落实 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
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推进淮河流域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等八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现代化迈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改善淮河流域生态环境,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快构建美丽宜居、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绿色发展的淮河(安徽)生态经济带,努力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河流湖泊、生态环境、城市防洪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资源型城市转型取得实质性进展,乡村活力明显增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格局进一步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城乡统筹发展迈出新步伐。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渐成规模,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品牌影响力初步显现,现代化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建成,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淮河(安徽)目标基本实现,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宽裕,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巩固提升,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产业分工协作格局不断巩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全面建成美丽宜居、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绿色发展的生态经济带。
二、建设水清岸绿美丽淮河(安徽)
(一)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纵深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突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构筑“1公里、5公里、15公里”分级管控体系,持续推进“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加快推进淮河(安徽)经济带绿化美化生态化。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建立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定期开展“回头看”督查,巩固综合整治成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等手段,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过剩产能。加强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监管,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广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大力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快淘汰排放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严格落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全面禁捕措施。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加快现有船舶达标改造,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的处置能力。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改造,大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秸秆、农膜、农产品加工剩余物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等资源化综合利用,扎实推进农药使用量和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科学安全用药和有机养分替代化肥技术,加快推进农膜回收行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开展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提升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鼓励开发秸秆收储APP、云端等信息产品,加快推进秸秆收储体系网络化、智慧化建设。(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沿淮生态屏障。
建设生态大走廊。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以人工造林为主,多树种配置,建设覆盖淮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的生态走廊。加强城西湖、城东湖、瓦埠湖、女山湖等沿淮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推进引江济淮工程沿线生态建设,提高生态净化能力和涵养功能。加强八里河、皇甫山、天马等一批自然保护区建设。持续推进农田、骨干道路林网建设,加快石质山造林绿化,强化森林管护,提高森林覆盖率,构建稳固的区域生态屏障。完善城市生态网络,推进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和园林绿化建设,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大别山生态保育。加强大别山六大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实施天然林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建设工程。开展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推广优良乡土树种造林、补绿扩带,实施大别山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湿地保护与恢复、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加强大别山五针松、霍山石斛、银缕梅等野生植物极小种群保护,建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原物种就地保护基地,保护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的多样性。(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生态修复。实施河湖沟通、干支流闸坝调控、河湖生态补水、淮北地区深层地下水限采等措施,增加重要湿地和河湖生态水量,推动河湖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实施退耕还湿、天然植被恢复、湿地保护与修复等工程,加强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修复和综合整治,杜绝围垦和填埋湿地,因地制宜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开展资源型城市生态修复,加强两淮矿区沉陷区综合治理,强化煤矿开采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分类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分区探索综合治理路径,创新治理模式和投入机制,切实改善采煤沉陷区生产生活条件。开展退化林修复,推进沿岸码头、废弃厂矿及堆积地、现有林地中的“天窗”、裸露地等生态复绿。(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国资委、省农垦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矿山恢复治理。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依法有序推进新建露天矿山开采,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禁止开采区域内新设矿权。加强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绿化修复,减少扬尘污染,加大露天开采砂石土矿山资源整合力度,切实减少砂石土矿山总数。完善分地域、分行业绿色矿产建设标准,严格资源开发准入和监管,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循环利用。转变矿山发展方式,积极推进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实现矿山开采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省自然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水资源保护和利用。
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功能区监管,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控制要求。深入开展淮河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加强干流、重要支流水质控制断面水质监测,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满足淮河生态基本需求的水量保障机制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以淮北地区为重点,严控地下水超采,加强地下水资源涵养和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八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强化节水考核管理,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淮河干流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实行规划岸线分区管理,加大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提升开发利用区岸线使用效率,合理安排沿河生态、工业、农业、旅游、港口、通道、取排水、市政八类岸线。(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围绕“十四五”规划、防洪排涝、水资源优化配置、农村供水、水资源及河湖管理,开展新一轮“一规四补”。加快推进进一步治淮工程,实施淮河干流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堤防达标建设和河道治理、居民迁建等重点项目。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实施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山洪灾害防治、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重点湖泊防洪综合治理等工程。加快引江济淮、江巷水库等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淮水北调工程效益。有序推进引江济淮二期、临淮岗枢纽综合利用、驷马山滁州四级站干渠,江巷水库、怀洪新河等大型灌区,崔家湾、靠山等新建中型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协同推进淮河干流入洪泽湖治理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沿淮湖泊洪水资源利用、采煤沉陷区蓄滞综合利用等前期研究。积极谋划淮河治理的尾闾畅通、水系连通、区域排涝、安全发展、蓄洪滞洪、系统调度“六大工程”。统筹推进骨干水源、水资源调配、应急备用水源、管网互联互通等工程建设,加快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抗旱水源等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一)建设高速铁路网。
建设合肥—新沂、沿淮等高铁,构建以阜阳、蚌埠为枢纽,以淮北、亳州、宿州、淮南、滁州、六安为节点,联接京津冀、通达沪苏浙、中原经济区的高速铁路网。建设淮北—宿州—蚌埠、阜阳—蒙城—淮北、蚌埠—滁州—南京、合肥—新桥机场—六安城际铁路,开展安康(襄阳)—合肥高铁、合肥—六安—金寨市域(郊)铁路等规划研究,完善区域内互联互通快速铁路网,扩大快速铁路覆盖面。完成既有铁路扩能改造,提升铁路网整体能力和效率,打造运输方便快捷、服务高效多元的现代铁路交通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公路运输网络。
加快实施高速公路网扩容、国省干线公路提级、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打造以高速公路为骨架、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为支撑的公路运输网,谋划推动跨淮河综合交通通道建设,提升域内域外互联互通能力。加快蚌埠—五河、合肥至周口高速寿县(保义)—颍上(南照)—临泉段、徐州—淮北—阜阳、阜阳—淮滨、宣商高速合肥—霍山—皖豫界段、沪蓉高速天堂寨支线等高速公路网络化建设,有序推进G40沪陕、G36宁洛、G30连霍等繁忙路段扩容改造,加快建设固镇—蚌埠等高速公路,全面实现“县县通高速”,提升县域高速公路通达深度和广度。优先建设国省干线市际瓶颈路段,提高技术等级和安全服务水平,提升通行能力。加快联通“省际断头路”。加快资源开发路、旅游景区路、山区扶贫路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淮河水道。
加强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引江济淮等高等级航道建设,消除“断头航道”,强化淮河通江达海能力。实施浍河、涡河等省内重点航道整治工程,改善沙颍河、泉河、新汴河、窑河—高塘湖、茨淮新河等航道通航条件,提升蚌埠淮河航运枢纽功能,研究淮南淮河航运枢纽建设,协同周边省市争取尽快打通淮河直接入海航道,构建淮河流域通江达海水运交通网。加强淮河流域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区域内港口与内河航道协调发展。统筹整合港口资源,加强港口集疏运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的港口群。(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相关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交通枢纽建设。
加强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的有机衔接,发展多式联运,提高交通运输体系的运行效率。推进蚌埠全国性、阜阳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及淮北、亳州、宿州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枢纽场站和若干物流综合枢纽、区域性物流中心,完善货运枢纽集疏运功能,建设能力匹配的铁路、公路连接线和换装设施,形成便捷高效的枢纽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完善机场布局,加快民航机场发展,新建蚌埠、亳州、宿州、金寨民航机场,实施阜阳机场改扩建,加快形成淮河生态经济带航空网络体系。根据全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结合区域国防安全、应急救援和公务航空需要,科学有序推进通用机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现代信息网络。
加快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宿州量子通信技术应用基地和数据支撑平台。加强信息通信网络核心交换能力,与相关区域协同开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数据中心,利用传感与射频识别、全球定位系统和云智能等技术实施智能环境监测,对排污企业和大气、土壤等状况实时监控。协同推进阜阳、亳州、淮北、六安等“智慧城市”试点和“智慧园区”建设。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强化关键信息设施和信息资源安全防护,建立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和容灾备份应急体系。(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一)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深入实施“三重一创”建设,全面落实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新三年建设规划,实施“新产业+新基建”发展模式,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蚌埠硅基新材料和生物基新材料、阜阳现代医药、亳州现代中药、淮北陶铝新材料和铝基高端金属材料、淮南大数据、宿州云计算、六安高端装备基础零部件、滁州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和申报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将“三重一创”倾斜支持皖北三市的政策扩大到整个皖北地区。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现代家电、新材料、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文化旅游等十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未来产业,强化龙头带动,增强创新能力,完善产业配套,促进集群集聚发展。围绕物联网、机器人及自动化系统、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高水平建设中印国际医药合作试验区。(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合力打造科技创新共同体。着力下好创新“先手棋”,统筹推进“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一室一中心”分平台建设,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鼓励各地整合创新资源,围绕生态环保、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建立多主体合作、多学科交融、多团队协作的协同创新体,构建政产学研联合、上下游联通、跨界融合的开放创新网络。支持区域内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县充分利用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平台作用,争创国家级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强化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滨湖科学城对接,依托中科大先研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院等产业创新转化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皖企登云”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互联网+”,大力发展智能产业,拓展智能生活。鼓励各类企业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商务、就业、医疗、养老、教育、交通、旅游、气象、体育和金融等领域服务创新。实施创新企业百强计划,打造一批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创新型龙头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大力实施制造强省战略,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现代化水平。依托龙头企业,以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煤化工、食品医药等主导产业为重点,做长产业链条,做强产品品牌,构建产业配套协作体系,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建设两淮新型煤化工基地、淮北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基地、亳州食品制造与农产品加工基地、宿州鞋服制造产业基地、蚌埠精细化工基地、阜阳载货汽车产业基地、淮南煤机装备制造和重卡车专用车基地、六安汽车零部件及电机生产制造基地、滁州定远盐化工基地等。建设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实施“158”行动计划,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打造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以及积极争取新一轮国家农高区、全国重要的设施蔬菜、特色水果和中药材生产绿色基地。建设宿州埇桥区、濉溪县、萧县等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和淮河以北地区旱作新品种展示示范园区。持续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沿淮流域洼地治理工程和全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种植业提质增效工程,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探索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服务业。
着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围绕主导产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建设六安传化信实公路港集聚区、淮北源创客孵化产业园、淮南寿县“互联网+”产业园、亳州青年创客空间、宿州高新区信息产业园等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积极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加快物流通道和物流园建设,推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建设,加快物流装备与设施现代化,大力推进蚌埠、阜阳国家物流枢纽载体城市建设,深入推进蚌埠(皖北)保税物流(B型)中心建设,支持建设阜阳华源现代医药物流园。鼓励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和上市挂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有效运作省现代服务业产业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安徽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投资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顺应传统消费扩张和升级趋势,重点发展健康养老、家政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创意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向便利化、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完善老工业基地扶持政策,鼓励利用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等兴办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发展针对个性化需求的定制服务,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和网络化发展。充分发挥区域内中医药和养生文化资源优势,构建医疗保健、康复养老产业链,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加快建设康养产业示范区。加快亳州市健康医药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旅游业联动发展。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休闲旅游、研学旅游,推进旅游业与文化、商业、医疗、教育、体育、农业、工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旅游新兴业态。建设以淮河风情体验、八公山楚汉文化、亳州中医药养生、大别山红色文化为特色的主题旅游区,建设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与长三角地区旅游服务标准对接、设施互联,积极发展“旅游+”,共同打造高品质的休闲度假旅游区和世界闻名的东方度假胜地。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加强与淮河生态经济带省外其他区域合作,协同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共同推出若干精品旅游线路,进一步提升淮河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大旅游服务设施投入,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共建共享,提升旅游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立足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淮河流域特色文化产业,推进蚌埠大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亳州老子文化产业园、阜南(黄岗)柳编文化产业园等建设。加快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优化总体功能布局,阐释文化价值内涵,加大管控保护力度,加强主题展示功能,促进文旅融合带动,提升传承利用水平。深度挖掘华佗五禽戏、豆腐传统制作技艺、灵璧磬石雕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组织开展安徽省剪纸艺术节暨阜阳文博会、淮南文博会、淮北石榴文化旅游节、大别山(六安)山水文化旅游节等活动。加快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金融等深度融合,大力培育一批数字创意、影视后期制作、文化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企业,推动传统文化制造业转型升级,打造具有淮河流域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区域品牌。加快图书、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资源聚合、产业融合,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着力打造若干文化龙头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明显、创意突出、辐射和带动性强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乡村振兴
(一)提升农业发展质量。
实施安徽省质量兴农战略。加快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进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推行标准化生产,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扩大茶叶、中药材、羽绒制品、柳编、脱水蔬菜、黄桃罐头等农产品出口,打造一批以特色创汇为重点的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重点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打造一村(镇)一品发展新格局。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建设一批高端品牌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加快亳州市谯城区、阜阳市临泉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和淮北市相山区凤凰山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阜阳市颍上县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六安市金寨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滁州市全椒县大墅龙山、六安市舒城县桃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繁荣振兴乡村文化。
采用剪纸、唢呐、花鼓、民歌等传统民间艺术、地方戏曲、板报墙报等形式,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加大凤阳花鼓、蚌埠花鼓灯、阜阳剪纸、皖西民歌、泗州戏等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强化优秀农耕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健全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繁荣乡村优秀文化。开展“村级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育计划,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广泛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一批乡村文化振兴人才队伍。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推动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和乡镇数字影院建设,推进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地区文化惠民工程,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一抓双促”工程,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村“两委”干部县级联审制度,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组织中的领导作用。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三级创建活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
坚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公共服务下乡。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巩固提升行动。大力开展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制机制,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面向偏远和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村道路、电网、通信、安全饮用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健全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一)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品质。
培育区域中心城市。发挥交通区位、产业基础、人口规模等优势,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以优化城市形态、提升现代服务功能为重点,推动中心城区产业高端化和功能现代化,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支持蚌埠、阜阳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区域中心城市。加快阜阳区域重点城市建设,成为带动皖北、支撑中原城市群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支持滁州建设连接合肥都市圈与南京都市圈的地区性中心城市、六安建设大别山区域的重要中心城市、亳州建设辐射皖豫交汇区域的新兴中心城市、宿州建设苏鲁豫皖四省交汇区域的新兴中心城市。支持淮南、淮北建设蚌淮(南)、宿淮(北)城市组群的中心城市。加快产城融合发展,推动位于中心城区、工业比重低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城市组团发展。加强各城市间分工合作和协同发展,推进交通链接、产业融合、功能互补、生态共建。建设蚌淮(南)、宿淮(北)城市组群,实现蚌埠—淮南、宿州—淮北联动发展。加快合淮(南)、合滁、合六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亳州—阜阳—六安沿京九线城镇发展轴、淮北—宿州—蚌埠—淮南—滁州沿京沪线城镇发展轴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进资源型城市由单一的资源型经济向多元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聚焦发展短板,以化解过剩产能、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完善城市功能、修复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发展新动能。提高淮北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质量,促进亳州、宿州、淮南、滁州市等资源富集地区创新发展。继续推进淮北市濉溪县和杜集区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和宿州市埇桥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试点建设。加快淮北、蚌埠、淮南等老工业基地更新改造,促进产业升级。(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
发展一批中小城市。着力加强县级市和县城建设,加快县域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县域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优化调整镇区空间布局,培育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做优生态环境,提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支持怀远、凤阳、寿县、凤台、濉溪、来安、全椒等县城培育成与中心城市一体化发展的卫星城市。积极推动百万人口大县县城扩容提质,着力将临泉、阜南、太和、颍上、蒙城等人口大县县城建成中等城市。支持界首、怀远、萧县、灵璧、舒城、明光、五河等一批县(市)域人口总数大、吸引就地就近城镇化人口多的县城(市区)培育成县级Ⅰ型小城市。引导金寨、霍山等具有生态、文化特色的其他县级城市和县城走“小而特”发展模式,建设特色小城市。深入推进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加快省直管县改革,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县改市改区。(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小城镇健康发展。鼓励各地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积淀和地域特征,因地制宜发展文化旅游型、商贸物流型、资源加工型、交通枢纽型等各类特色小城镇,打造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和新型城镇化载体。按照区位优势、人口规模、特色产业、发展潜力等条件,以省重点开发城镇和若干具备条件的其他中心乡镇为依托,以镇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特大镇、镇区常住人口3万以上的专业特色镇为重点,按照市政标准改造和完善小城镇通信、道路、给排水、燃气、环保等基础设施,提升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打造联接城乡和带动农村地区发展的支点。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开展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先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在完善农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健全农村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方面开展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依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全面放开八市城镇落户限制,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农村产业转型发展,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农村养老、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产业,有序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与管理制度,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推进跨区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一批特色小镇。立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把培育成长性好的特色产业放在首位,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小镇。高水平开展规划建设和形象设计,强化资金、土地、人才、先行先试权等政策支持,打造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省级特色小镇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支持八市继续创建省级特色小镇。(省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聚焦重点区域脱贫攻坚。
加大片区脱贫攻坚力度。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把实施“四送四通”直通车扶贫作为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强化财政投入、金融扶贫和人才科技支撑,切实加快六安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步伐,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工程建设,确保老区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致富。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实施一批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重点民生工程,巩固皖北地区脱贫攻坚成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实施淮河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扩大行洪通道,使行蓄洪区启用标准提高到10—50年一遇。深入实施行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重点推进人口安置、庄台构筑、保庄圩修筑、保庄圩达标改造、行洪区调整等5大任务,持续开展保庄圩堤防加固、堤顶防汛道路修建、排涝站及自排涵闸建设等。有序推进行蓄洪区居民迁建,逐步将居住在行蓄洪区内设计蓄洪线以下及庄台超安置容量人口搬迁至安全区。统筹居民迁建后续发展,加快发展适应性产业。加强行蓄洪区道路、供电、饮水、通讯设施建设,完善保庄圩配套基础设施,不断改善行蓄洪区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快行蓄洪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脱贫攻坚精准帮扶。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扶贫、贫困残疾人脱贫、扶贫扶志等“十大工程”,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和“三业一岗”“四帮四促”就业扶贫模式,切实做到村有当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人有一技之长、网络电商增效,坚决防止因灾因疫致贫返贫,确保2020年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全省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传承脱贫攻坚精准理念,加快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改善人居向生态宜居、移风易俗向乡风文明、夯实基础向治理有效、稳定脱贫向生活富裕五大转变,加强规划、政策、帮扶队伍、考核监督、领导体制的有机衔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梳理评估现行脱贫政策,保持相对连续性和稳定性,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推动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加强脱贫户跟踪管理和后续服务,健全完善返贫预警和应急救助长效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
大力推进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电力扶贫、网络扶贫、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等。重点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国家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向纵深发展,确保到2020年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一)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加快“三区一体一廊”建设,布局建设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谋划推进各类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充分发挥沿淮地区粮食主产区、劳动力、煤电资源、消费市场等优势,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区域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遴选一批条件较好的开发区与沪苏浙开展园区结对共建,创新合作模式,探索共建共用共管共享机制。加快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区等合作园区建设。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建设工程,推进连接大别山革命老区的铁路、高速公路、支线机场建设。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长三角中心、副中心城市的合作交流,积极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促进科技、人才、知识、金融等创新要素向八市流动。进一步改进口岸通关服务,加快建立与沪苏浙的跨部门、跨地区通关协作机制,实现通关一体化。深化异地就医合作,在医保政策和疾病编码的统一、加强医疗行为监管、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深入交流协作。加强人力资源数据协调和资源共享,推动服务标准一体化。(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合肥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开放平台建设。
把握机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动优质产能和装备走向世界大舞台、国际大市场,把品牌和技术打出去。争取淮河流域口岸比照实施上海等自贸区政策。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关一体化、产业配套协作等方面,加强与陇海兰新铁路沿线城市合作,积极参与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提升合新欧班列功能。提升各级开发区的开放水平,推进阜阳、蚌埠、淮南、亳州等内河港口二类口岸建设,加快蚌埠临港经济区建设,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淮河生态经济带(安徽)开放型经济水平。继续推进南北合作共建园区建设,积聚创新资源,促进要素集聚,提高承载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淮河生态经济带区域合作。
加强经济带产业合作,着力推动与苏鲁豫鄂交界地区联动发展,打造省际协同合作示范样板。加快建立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跨界水污染纠纷协作处置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处置跨界水污染纠纷。推动安徽财经大学、蚌埠医学院等高校与淮安、扬州、徐州等地高校开展科技创新、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区域内人力资源交流合作,整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建立淮河流域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在规划实施中的组织领导作用。省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加强与国家部委衔接,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八市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按照规划的发展定位及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系统谋划,研究制定行动计划,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二)强化空间规划引领。
八市应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城乡建设、区域发展、环境保护等规划相协调,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进“多规合一”。各地在制定行动计划时,在国土开发、保护和整治等方面,应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三)强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重大政策研究,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要求,统筹推进流域发展中的各项重大改革举措,围绕产权保护、国企国资改革、要素市场化、政府行政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着力补齐重大制度短板,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建立健全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优化省内南北合作共建园区和省际共建园区机制,完善园区独立运作、财政核算、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共建园区提质增效。
(四)强化项目支撑。
把握淮河生态经济带上升国家战略政策机遇,围绕重点领域补短板、增强发展新动能,深入谋划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创新、乡村振兴、城镇建设、脱贫攻坚、开放合作类重大项目。加强项目协调调度,按照“四督四保”制度和五项机制要求,强化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和投产。支持八市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申报和争取国家、省有关项目和资金。
(五)强化合作联动。
落实淮河生态经济带省际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实化省际合作总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深化与流域管理机构的合作,配合完善流域综合管理机制。八市要积极参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合作市长会商会,加强与苏鲁豫鄂淮河生态经济带城市间的友好合作。省有关单位要加强与苏鲁豫鄂对口部门的合作交流,实现联动推进、共赢发展。
(六)强化督导评估。
八市人民政府要加快制定并完善推动方案实施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方案的实施和监督。省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指导,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跟踪服务,适时对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