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补贴政策
引进对象
(一)院士
(二)学科领军人才
国家顶尖人才(如国家重点项目主持人)、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有战略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三)学科带头人
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者,科研方向稳定并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四)学科骨干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副高级职称,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主持过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或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并在近五年内结题,或主持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或在省内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
(五)博士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或较大的发展潜力。
引进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学科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学科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院士和学科领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好。
(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引进待遇
(一)院士、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
(二)博士
1、引进待遇包括基础安家费、根据引进博士入校四年内完成科研任务情况的奖励安家费、常德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等,分学科或专业的引进待遇如下表。
注:
( 1)学校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细则》(详见学校文件,下同)对引进博士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分A、B、C三个等次,分别对应不同的引进待遇。
(2)学校对引进博士入校四年内完成的科研任务进行考核,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引进博士综合评价和奖励安家费细则》核算引进博士的奖励安家费(已包含在上表的引进待遇中,最高浮动20万元)。
(3)基础安家费根据引进人员的学科专业和综合评价等级确定,在博士办理完正式聘用手续后一次性发放;根据引进博士入校四年内完成科研任务情况的奖励安家费待入职四年期满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常德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7.5万元,已包含在上表的引进待遇中)将按照常德市的政策执行,即来常德市工作满3年、续签聘用合同,且以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常德市城区新购住房后一次性发放。
2、引进的优秀或紧俏专业的博士(IV类和Ⅲ类限评价为A等次的博士,Ⅱ类限评价为A、B等次的博士及Ⅰ类博士)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其安家费提高5万元。引进的夫妻博士属上述类型的,其安家费分别提高5万元。
3、根据《湖南文理学院2021年引进优秀博士享受校内教授或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操作细则》(详见学校文件)规定,特别优秀的博士可享受校内教授或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
(三)其他待遇
1、安排住房。学校原则上为引进的人才提供两年校内过渡房租住,如无过渡房安排,则按1200元/月标准按月给予租房补贴(引进的夫妻博士,按1800元/月标准按月给予租房补贴)。
2、安置配偶。引进高层次人才确实需要安排配偶工作的,学校一律进行安置,安置方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入选人才工程。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入选湖南文理学院“武陵人才”支持计划,学校发放人才津贴,其中第一层次18万元/年,第二层次10万元/年,第三层次4.8万元/年,第四层次1.2-2.76万元/年。
特别说明: 学校有关政策鼓励年轻的优秀博士脱颖而出,如年轻的博士入校四年内获得国家基金项目,除了正常工资待遇外,还可以获得奖励的安家费最高20万元、科研奖励最高15万元、“武陵人才”支持计划人才津贴最高24万元,则博士入校四年内除了正常工资待遇外,第Ⅰ类可获得的待遇最高可达109万元,第Ⅱ类最高可达99万元,第Ⅲ类最高可达94万元,第IV类最高可达89万元。
引进人才管理
(一)博士的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的服务期限面议。
(二)引进人员须与学校签订高层 次人才聘用合同,履行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义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程办公室
简历投递:hnwlxy0736@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湖南文理学院逸夫楼B6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