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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省校合作 共促高质量发展】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插上科技创新翅膀 ——《关于深化省校合作的实施方案》解读之二

2021-08-10

       创新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对于山西而言,依靠科技创新,加速发展新产业新经济,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更具有迫切需要和现实意义。

  高水平大学拥有顶尖的科技人才、高端的科研平台、一流的研发能力,是先进技术和知识产权的“孵化器”。省委、省政府立足山西、面向全国、放眼全球,出台《关于深化省校合作的实施方案》,以共建“12大基地”为载体,将科技创新的“触角”向全国高校延伸,形成人才资源、创新要素、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平台和机制,吸引各类创新创造要素资源集聚山西。“12大基地”涉及科技创新的基地有三:

  ——高校科研平台延伸基地。鼓励高校及其人才团队积极参与我省科技重大项目揭榜招标。对高校在我省设立科研分平台和工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给予经费支持,根据需要给予事业编制支持。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用好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积极吸纳高校科技成果在我省开展转移转化,有条件的可以共建产业园。

  ——智库合作基地。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积极聘请高校人才帮助开展决策咨询、规划设计等活动。支持省内智库与高校智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开展课题研究。

  《实施方案》提出,在“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建设一批省校合作示范点,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打造一批创新平台,落地一批产业项目,力争实现引才规模质量大幅提升,带动全省创新动能进一步激发,创新生态更加优化。(杨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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