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支持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补贴政策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2021〕1号),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十四五”期间在执行现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市级每年再安排0.5—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对发展设施农业实施补贴。对冬季可以正常生产蔬菜(食用菌)、水果、花卉的新建的日光温室、食用菌菇房和覆被式全钢架大棚、连栋大棚以及改造的老旧闲置日光温室等设施,每亩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当年新建的全钢架春秋大棚,每亩一次性补助0.3万元;对当年新建的冷藏保鲜库,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设施建造、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病虫害绿色防控、智慧农业和质量追溯等关键环节。
申办程序:以乡镇组织按季度进行申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初验,市级组织验收。
二、对标准化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园区实施补贴。推进实施“特”“优”战略,对集中连片新发展的200亩以上的特色蔬菜、水果、中药材、马铃薯等规模化园区,视其规模大小,每个给予5—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支持良种壮苗、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节水灌溉、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业保险、智慧农业和质量追溯等关键环节。
申办程序:每年4月中下旬以乡镇组织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申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初验,市级组织评审确定。
三、对标准化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实施补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新建的、改扩建的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存栏1万只以上的蛋鸡规模养殖场、年出栏20万只以上的肉禽规模养殖场、年出栏100头以上的肉牛规模养殖场、年出栏500只以上的肉羊规模养殖场以及标准化水产规模养殖场,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5—10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示范推广、防疫检疫设施配套、粪污资源化处理利用。
申办程序:以规模养殖主体进行项目申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市级组织评审确定。
四、对“特”“优”农产品营销推介实施补贴。支持以市组建营销团队赴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太原等地举办长治特优农产品展销推介活动,对参加活动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对有出口销售农产品的企业,视其规模大小,给予每个企业5—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申办程序:以农产品出口企业进行申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验,市级核定。
五、对农产品田头市场和集贸市场建设实施补贴。对新建设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田头市场和农产品集贸市场,视其规模大小,每个给予5—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申办程序:以县组织项目申报,市级评审确定。
各县区政府要把推进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激励措施,切实将各类涉农补贴落到实处,加快推进我市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