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常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一、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1、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对承租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在孵科技型企业,减免部分房租,最高减免3个月。
2、减免或缓缴中小企业房、土税费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延期缴纳税款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税款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缓缴税款,缓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满后足额补齐。
4、缓缴社会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并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获批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到期后补缴。
5、降低或减免企业水电气等要素成本
6、落实财政扶持政策
设立信用保证基金,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投放。
7、压缩退税时间
精简报送材料,优化办理流程,进一步压缩退税时间。
二、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1、加大信贷供给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并且对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以及信贷余额提出一定要求。
2、降低融资成本
降低信保基金增信贷款利率、应急转贷资金贷款利率,鼓励各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
3、完善信贷服务
提高融资便利度,及时推送财税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
4、加强金融产品创新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专项金融产品,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三、实施稳岗就业政策
1、落实稳岗用工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以及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予以一定形式的补贴。
2、加强企业用工保证
引导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实现就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以工代训和就业援助奖励政策。
提供线上求职招聘渠道,推广远程面试。做好外来劳动力储备工作,在疫情结束后第一时间最大程度满足劳动者就业和企业用工需求。
公共服务机构免收求职招聘相关费用。
对防疫用品生产企业参照公益性岗位给予临时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