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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

2021-08-10

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常州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地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

(四)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五)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常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

(一)属地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辖市(区)工信部门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线上和线下同时申报

1.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点击“政策服务”版块,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申报,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应与线下申报资料一致。

2.线下申报:书面材料须以辖市(区)为单位,由辖市(区)工信部门统一汇总并报送至常州市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窗口(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2号三楼D1窗口)受理。

报送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纸质稿;

(2)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2份;

(4)市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类项目还需报送辖市(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件2份。

(三)受理时限。企业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辖市(区)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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