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 赤峰军分区关于实施奖励政策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直有关委办局,各高校:
为提高兵员征集质量,鼓励大学生从我市参军入伍,经市政府和赤峰军分区研究决定,自2021年起,在享受现有各项优待安置政策的基础上,为从我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增发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标准
应征入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在读)、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含毕业班生)每人增发1.5万元,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含毕业班生)每人增发1万元;本科在校生每人增发0.5万元,专科在校生每人增发0.3万元。
二、经费来源
所需经费由市、旗两级财政分别承担,纳入市、旗两级政府财政预算,其中,市财政承担全市的20%,各旗县区承担本旗县区的80%。经费来源待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颁布实施后,按照相关规定适时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各旗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判,广泛宣传发动,细致搞好服务,狠抓责任监督,确保市委、市政府惠及大学生的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二)男性大学生义务兵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由批准入伍地的旗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新兵入伍次年随首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并完成发放。女性大学生义务兵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由政治考核所在地的旗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新兵入伍次年随首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并完成发放。
赤峰市人民政府 赤峰军分区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