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毕节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任务落实。各县(自治县、市、区)、市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组织领导,主动对照目标任务,强化对工作的责任担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作表率,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牵头改革任务进行认真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单位要强化工作担当,履行好所牵头任务的抓总职责,扎实推动任务落地。各责任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积极配合据职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形成合力推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促问效。市政府办公室要抓好统筹,将本实施方案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调度台账,逐月对各县(自治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进行调度。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督查考核局要将“放管服”改革工作纳入对县(自治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督查考核内容,加大对“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一号办理”等重点改革任务的专项督查和调研,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进不力、改革成效不好、改革任务在全省全市排名靠后的县(自治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纳入目标考核负面清单管理,年度目标考核时扣减相应目标绩效考核分值。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县(自治县、市、区)、市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毕节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毕放管服组办发〔2020〕6号)及《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放管服”改革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毕放管服组办发〔2021〕2号)关于信息报送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本实施方案明确改革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及工作信息反馈和报送力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协调解决,对改革过程中涌现出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要及时总结推广。并分别于2021年6月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5日前将第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刘义江,联系电话:8223532,邮箱:bjsfgfgzk0857@163.com)。各县(自治县、市、区)、各部门要扎实推进本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让改革工作更好服务项目建设、实体经济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更好推进毕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全市“十四五”各项工作任务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