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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加强综合经济监测调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06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进一步加强综合经济监测调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6日

 

武汉市进一步加强综合经济监测调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综合经济监测调度工作,全面准确把握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各类风险隐患,及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经济运行监测调度的效率和质量,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全市综合经济监测指标体系(详见附表),建立综合经济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管理,不断提升经济运行监测调度的时效性、针对性、准确性。

二、工作机制

(一)实行经济运行企业包保制度。各区(含开发区,下同)、各部门分别制订企业包保方案,明确详细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月初摸排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月中进行跟踪服务,月末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切实做到“月初预测、月中服务、月末分析”。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包保企业覆盖规模(产值、营业收入等)不低于本行业50%的原则,分行业制订龙头企业包保方案;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要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包保方案、纾困企业名单和辖区实际,选取覆盖本区域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等不同规模的企业,制订包保方案。

(二)实行经济运行例会制度。建立经济运行例会制度,定期开展综合经济监测预警、经济领域风险研判处置等工作。经济运行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召集经济运行例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研究月度经济运行情况,通报各项指标进展情况,提出下步解决措施。经济运行例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经济运行例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经济运行有关专项问题。

(三)实行经济运行约谈制度。每月对各区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排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综合排名或者选取一个重点领域进行单项排名,综合排名参照组织部门绩效管理方式排名,重点领域排名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打分排名。根据排名结果,在每月经济运行例会上设置经验交流席和表态席,选取1—3个工作推进情况较好的区或者部门进行经验交流,选取1—3个需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的区或者部门在例会上进行表态发言。

(四)实行经济运行专报制度。各区、各部门每月15日前报送企业包保、指标运行、重点工作等三方面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相关情况,形成经济运行专报,及时报送市领导同志并向各区、各部门通报。其中,企业包保报送内容主要是包保企业上月生产经营情况、本月计划安排和工作对接情况等;指标运行报送内容主要是各区、各部门各自承担经济指标的上月运行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当月完成情况预判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等;重点工作报送内容主要是各区、各部门各自领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经济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的跟踪研判和防范化解措施等。

三、责任分工

全市综合经济监测调度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综合分析研判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跟踪监测固定资产投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运行情况;实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包保;研究建立武汉线上经济监测体系;结合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牵头建立综合经济监测运行信息化平台。

市科技局负责跟踪监测高新技术产业、科创平台运行情况;研究建立武汉创新发展监测体系,及时发布创新驱动指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跟踪监测工业经济、工业投资运行情况,分行业分类别进行对比分析和趋势判断;实行工业企业包保;配合市统计局建立数字经济指数监测体系;跟踪分析电信业务总量运行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跟踪监测全市财政收入完成和支出进度情况,分析财源结构变化情况和财税政策变化对经济的影响,研判全市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跟踪监测全市就业形势,分行业监测新增就业人数、失业人数等变化情况;按季度分类监测分析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运行情况。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跟踪监测建筑业运行情况和城建投资情况;实行建筑业企业包保。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铁水公空各类重点交通运输企业货运量、客运量、吞吐量、周转量等指标进行监测分析;跟踪分析其他交通运输和仓储业营业收入、邮政业务总量运行情况;实行交通运输业企业包保。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跟踪监测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生产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

市商务局负责跟踪监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运行情况和招商引资、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等工作情况;实行批发零售业企业、餐饮业企业、住宿业企业包保。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跟踪监测全市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和旅游业运行情况。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负责跟踪监测房地产企业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分析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实行房地产业企业包保。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新增、累计情况进行监测分析。

市统计局负责及时反馈统计数据,做好统计培训和指导工作;测算年度“三新经济”增加值占比情况;及时发布数字经济指数。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负责跟踪监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经营情况;分析金融市场运行情况;实行金融业企业包保。

市税务局负责对全市各类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分行业、分规模、分区域、分经济性质进行分析研判。

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负责跟踪监测价格指数运行情况,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开展对比性、结构性、趋势性分析。

武汉供电公司负责跟踪监测全社会用电量及分行业用电量情况,对比分析各行业用电量运行趋势。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对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负总责;要明确1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做好数据汇总报送、经济运行分析和有关对接协调工作,同时做好企业包保等工作台帐的归档整理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完善技术支持体系,结合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整合行业数据资源、采集重点企业信息,实现经济运行监测及时超前,提升对经济形式的预判能力,推动工作制度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三)深入解决问题。各责任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区域进行调查研究。要密切跟踪经济运行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重点项目落实落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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