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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2021-08-04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今年年初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立足自身,主动作为,在完善机制、创新管理、搭建平台、优化服务上下功夫,努力为安阳经济社会发展引来源源不断的“人才活水”。

完善人才机制 畅通发展渠道

立足本土,完善人才开发机制。近年,我市增设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中原青年“博新人才”推荐选拔项目,弥补基础研究领域人才短板。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拔力度,“十三五”以来,我市成功推荐评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专家等25人;评选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24人。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每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6万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5500人以上。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程,5年来累计培养培训各类人才27.2万人。

破除壁垒,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我市取消了外语作为专业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对不同系列、不同领域人才实行分类评价;积极落实工程系列注册类职业资格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办法,打通了职业资格与职称任职资格贯通渠道,去年有153人取得了高级职称;开通技能人才参加专家评审和公务员考录路径,建立了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完善了县及县以下农业、教育和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去年定向评价2163人;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等评价指标权重,把基层工作服务经历作为高级职称评聘必备条件。

不断创新,完善人才流动机制。近年,我市开辟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对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拔尖人才、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我市市管专家、扶贫领域受市一级表彰的专业技术人才、抗疫一线的医疗卫生人才,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限制,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修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对全国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等拔尖人才可直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不占单位申报推荐比例。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携带自有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5年内保留人事工资关系。

突出重点,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围绕我市“四大千亿级”产业以及其他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业,市人社局在全市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截至8月底,全市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33847人,拨付资金1017.7万元。大力实施“以工代训”,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五大行业的企业稳定岗位。目前,我市已向安钢集团、安阳公交集团等首批企业发放“以工代训”补贴245万余元,惠及职工12251人。

创新管理方式 激发用人活力

权限下放,实现选人自主和用人自主。对市直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引进博士和副高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实行结果备案管理。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下放本科院校、市属高校、教育、卫生、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招聘权,人社部门进行方案审核备案与政策指导,单位、主管部门自主组织实施。动态调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现“制订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标准”“确定岗位类别和比例”“确定专业技术人员主副系列岗位和最高等级”“确定岗位设置方案变更”“决定人员聘用”等“6个自主”。

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为一线工作者职称晋升松绑。市人社局向安阳工学院等6所市属高校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全面实行自主评审,可以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自主组织评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向安钢集团公司、安彩高科下放评审权限,设立工程系列高中级评委会;下放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权限,把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立到市教育局,把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立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去年各县区评审通过1648名中小学一级教师。市人社局作为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做好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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