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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西宁市藏羊产业转型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0〕102号)

2021-08-03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藏羊产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0〕41号),进一步加快西宁市藏羊产业转型升级,转变传统生产方式,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推进藏羊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高农民增产增收,助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藏羊是青藏高原独有物种,青海是全国藏羊主产区,养殖面广、历史悠久,饲养量占全国的40%以上。西宁作为省会城市,依托“背靠大牧场、面向大市场”优势,努力成为全省藏羊及其产品集散的中心,着力推进藏羊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到2025年,推动藏羊产业实现质量向效益型发展,一产稳步增长,全市藏羊年末养殖量达到150万只,出栏达到80万只,出栏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能繁母畜比例提高8个百分点达到35万只以上。加快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藏羊集中交易、精细化分割、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等建设,全面提升产业层次,以产肉为主,兼顾毛、皮和其他副产品的开发加工生产,肉产量增加0.25万吨达到1.4万吨。产品加工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50%,其中冷却肉比重由12%提高到25%,藏羊产品实现综合产值9.8亿元,将藏羊产业打造成我市生态保护的示范产业、科技兴农的样板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产业、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准化生产。巩固深化“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经验,选择有基础有规模的养殖场,推行标准化高效养殖模式,建立藏羊产业标准化“第一车间”,提升藏羊产业组织化、标准化、科技化水平。

  2.坚持产业化推进。通过合作协议或订单供应,建立企业与养殖场(户)产销联结机制,引导形成生产、屠宰、加工、销售等上下游结合紧密,产前产后管理规范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补齐藏羊产业发展短板。

  3.坚持绿色化发展。坚持绿色发展优先,以载畜量为标准,大力倡导为养而种、种养结合,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牧业,推广“草(粮)—畜—肥—草(粮)”生产模式,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发展。

  4.坚持品牌化建设。深入挖掘藏羊特色资源潜力,着力打造“中国藏羊之府”区域品牌,强化藏羊产业区域品牌建设和企业品牌建设工作力度。提升品牌价值,扩大品牌效应。

  (三)区域布局

  1.生态养殖区。在大通县青林乡、青山乡、向化乡、逊让乡、宝库乡,湟中区群加乡、上五庄镇、上新庄镇,湟源县日月乡、寺寨乡、巴燕乡等脑山地区推行“放牧+适度补饲+半舍饲+追溯”的养殖模式,充分利用当地天然草场建设藏羊生态牧场,使其成为藏羊繁育基地,藏羊养殖量达到60万只以上。

  2.高效生产区。在大通县景阳镇、塔尔镇、新庄镇、斜沟乡、城关镇,湟中区田家寨镇、上新庄镇、大才乡,湟源县和平乡、波航乡、申中乡等半脑山、浅山地区,采取“自繁自育+牧繁农育+户繁场育+追溯”的发展模式,建立种养一体化的高效养殖区和育肥大户,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推广经济杂交和阶段性反季节育肥技术,成立藏羊发展产业化联合体,积极打造绿色、有机品牌,藏羊养殖量达到90万只以上。

  3.加工交易区。充分利用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南川工业园区等加工技术优势,强化藏羊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支持屠宰加工行业龙头企业升级改造精细化分割等设施设备,补齐加工环节短板,提高藏羊产品附加值,建设集藏羊物流、精深产品加工、区域品牌发展的核心区域和主要城乡居民藏羊肉消费市场供应基地,推动屠宰、加工、配送、销售等一体化经营、品牌化运作,提升产业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藏羊养殖转型升级。坚持以草定畜、种草养畜、草畜配套、以种促养、以养带种、种养双赢的循环发展。建立养殖量与草地饲草产草量相匹配的养殖机制,选择有建设用地、饲草料充足、水电路及网络畅通的地区,建设标准化、规模化藏羊养殖基地55家。其中:大通县新建标准化、规模化藏羊养殖基地10家以上;湟中区依托小南川健康养殖园建设项目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建成藏羊生态养殖基地35家;湟源县充分利用草场资源和人工饲草基地建设,建设藏羊放牧加舍饲为主的生态养殖基地1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二)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坚持引种和自繁、本品种选育和杂交改良相结合,选育提高与保护利用并重,以提高藏羊生产性能为主攻方向,以改良品质为重点,利用种畜场技术优势,调整种羊结构,大力推广藏羊杂交改良技术,引进欧拉型藏羊等优良品种,进一步建立健全改良扩繁、杂交育肥的良种繁育体系,提高藏羊品质和生产性能。组织藏羊良种繁育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省级藏羊育种联盟,形成抱团发展、技术共享、经营规范的组织体系。积极支持藏羊引种、繁育等科技计划项目,进一步推动藏羊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三)创新藏羊产业化发展机制。坚持产加销全产业链协调发展,探索建立藏羊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引导藏羊加工企业、营销机构、合作社、养殖场联合发展,培育产业融合发展平台,成立藏羊产业上下联结紧密、具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会和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标准执行、产品营销、品牌打造、价格指导、绩效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加工企业引进先进工艺开展技改,建设新型藏羊屠宰生产线及羊肉精深加工全自动生产线,提高藏系羊屠宰及精深加工能力。加快推动藏羊生产可追溯体系建设,采取佩戴电子耳标、智能数据采集、二维码等技术,建立产地、草场、饲草料、出栏、加工企业、加工方法、销售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实现绿色饲养、绿色精深加工、绿色销售全程可追溯,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监管无死角。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推进藏羊收购与销售程序标准、数据化及透明化网络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南川园区、生物园区,各县区政府)

  (四)打造藏羊产业特色品牌。围绕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坚持以藏羊绿色健康为“卖点”,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西宁特色的藏羊区域产品品牌,分级分层次精准对接市场,发挥品牌效应,实现优质优价。依托青海省高原藏系羊等特色资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加快发展肉制品精深加工业,实施“全链条、全利用”产品开发战略,通过冷藏排酸技术、干燥技术、发酵技术、营养强化等技术,研发高端绿色有机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做强藏毯产业,打造集原毛交易、染色、配送、清洗等为一体的藏毯产业集群,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平台,大力弘扬藏毯文化,引领“世界藏毯之都”建设。积极探索藏羊博物馆、主题公园等休闲畜牧业旅游基地建设,加大藏羊文化宣传力度,助力藏羊品牌打造。(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南川园区、生物园区,各县区政府)

  (五)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以市场消费需求为导向,以优质优价为目标,引导加工企业根据不同消费群体,差异化生产肉食品、服饰、日用品、工艺品等多元的初级和精深加工产品。鼓励我市初具规模的加工企业联合组建藏羊产品营销公司,扶持其建设产品周转库和分割加工中心,建立直营店或商超专柜。做大做强湟源县“茶马互市”活畜交易平台,建设线上线下藏羊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充分利用“青洽会”“城洽会”“农交会”“丰收节”等省内外营销促销平台,加强全媒体宣传推介,全方位、多渠道推动市内市外、展示展销、线上线下营销,推动传统营销和现代营销相融合,并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品牌流通渠道,利用“快手”“抖音”等网络销售新媒体,宣传培育新的消费群体,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推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六)加快饲草料生产体系建设。强化退化草原治理,继续实施好草原奖补政策,加强放牧技术指导,合理利用天然草原,挖掘草原资源潜力。坚持种养结合、草畜联动,持续推进粮改饲项目建设,鼓励利用低产田、坡地、撂荒地和轮作地,扩大饲草种植,稳定饲草料基地,加大饲草储备体系库建设,建立燕麦良种繁育基地0.5万亩,建设绿色生态燕麦生产及加工基地6万亩,建设绿色有机优质燕麦饲草生产基地10万亩。大通县新建青贮窖1万立方米,湟中区多巴镇、土门关乡、田家寨镇等地区建设青贮草储备加工销售点,健全配送服务通道,提升饲草料储备和抗灾保畜能力,为藏羊高效绿色发展奠定基础。同时,加强饲草料产品质量监管。支持科研单位、草产业平台和企业强化藏羊饲草料综合配套技术研发;加大农机补贴倾斜力度,健全饲草机械评价机制,提高饲草收贮机械保有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七)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制定藏羊生产加工、冷链运输、分割包装等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标准,制定有机羊肉、绿色羊肉生产操作规程。依托青海省藏羊产业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争取与青海大学农牧学院、省牧科院、省家畜改良中心合作,加快藏羊选种选育、饲草料生产、标准化养殖、疫病防治、产品加工、品牌建设、冷链物流和营销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技术研发和转化进程。加大藏羊高效养殖技术推广力度,实现标准化藏羊养殖基地技术应用全覆盖。全面提升劳动力科技素质,重点选择藏羊产业引领人才、养殖能手、技术人才进行培训,为我市藏羊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八)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创建服务有效、机制灵活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培育技术服务企业。坚持因地制宜、就近种植原则,重点培育饲草料耕、种、收、储、加、送为一体的饲草专业化经营主体200家。创新藏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依托社会资本投入为主、财政适度扶持的投资机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推进乡镇人畜禽粪污全量化收集肥料化利用模式,引导市垣有机肥加工企业及时封闭清运,探索以堆积发酵、就近利用、就地消纳、燃料化利用粪肥利用机制。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藏羊养殖提供疫病检测、诊断、防治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做好藏羊规模养殖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支持“金穗服务惠万家”项目工程对藏羊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企业提供便利高效的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执行基准利率,并免收担保费。同时,借助青海省农业银行、信保集团等金融机构,将线下藏羊肉销售、活畜交易、物流冷链等移至线上平台操作,通过各项交易聚拢的现金流授信,为线上用户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有效解决藏羊养殖合作社、经纪人、屠宰户等资金短缺问题。鼓励信保集团等担保机构创新业务模式和产品,将圈棚等地上附着物、藏羊活体等作为反担保物,对藏羊养殖贷款提供担保。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拓宽藏羊养殖资金来源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信保集团、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藏羊产业发展,建立有利于藏羊产业健康发展的领导机制。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解决藏羊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科技、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从健全制度、项目安排、人员培训、市场信息等多方面立体施策,密切协作、合力推进。

  (二)保障养殖用地。全面落实有关扶持政策,结合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支持解决藏羊养殖用地需求。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缺失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需补划。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鼓励节约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强化执法保障。大力推进绿色养殖,加强对藏羊养殖环境、养殖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藏羊安全生产经营。加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大饲草料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完善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饲料添加剂等行为,推动饲料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依法强化品牌保护,打击和惩处假用、冒用区域公用品牌等违法行为,维护区域品牌利益。

  (四)强化舆论宣传。认真总结藏羊产业发展经验,聚焦目标市场和产品定位,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营造好藏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大对青海藏羊产业的营销企划力度,积极宣传藏羊产业和藏羊文化,大力推介藏羊产品,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藏羊及其产品的品质认同、文化认同、价值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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