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太原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1-08-02
综改区各企业:
根据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1年太原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并工信〔2021〕43号)要求,为做好综改区2021年太原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一)申报主体
1.项目承担单位(或母公司)须为太原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或其他产业活动单位。
2.重点支持“特种金属材料、电子信息产品制造、新型化工材料、生物基新材料、轨道交通、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装备、信创、物联网、新一代半导体、通用航空”等十二条优势产业链项目。
3.被列为“信用中国(山西太原)”网站失信黑名单企业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
1.项目符合太原市相关产业发展方向。
2.项目在太原市域内实施且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互联网建设、5G移动通信网络等新基建项目及智能制造专家诊断和评估项目除外)。
3.项目应为2021年1月1日后完工项目或在建项目,停工项目不得申报。
4.项目备案(核准)日期距申报时间不超过3年。
5.项目备案(核准)日期在申报通知公布之前。
6.同一企业的一期项目已享受市级专项资金支持,二期项目或者同类产品扩产项目再次申报的,申报方向原则上须与一期项目申报方向保持一致。
二、材料申报
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按照市工信局文件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承诺书)一式七份,电子版光盘2份(包含项目汇总表格式为EXCEL文档,资金申请报告格式为PDF文档),严格按照综改区截止时间报送至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308办公室(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21号)。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前;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