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2021-07-28
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对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将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办理渠道:用人单位向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办理渠道:企业和灵活就业毕业生到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创业典型补助(不包含教育部门已扶持在校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对经省级人社部门评选认定的创业明星或创业典型,符合吸纳就业30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的,可给予每户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办理渠道:向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住房保障:
新就业毕业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职业技术学校或大专院校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不超过5年(含5年)的毕业生,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新就业,连续在兰州近郊四区缴纳1年以上(含1年)养老保险,且在存续期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所在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可申请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
办理渠道: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后统一上报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