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印发振兴制造业三个配套政策
1月12日,市工信局印发《兰州市市级振兴制造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兰州市振兴制造业发展投融资实施办法》《兰州市鼓励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发展的支持政策》三个振兴制造业配套政策,从振兴制造业专项资金、企业发展投融资、洁净厂房装修、物流补贴、提档升级、人才引进等方面释放红利,其中《兰州市鼓励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发展的支持政策》单项补贴最高100万元。三个配套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自2021年开始连续五年实施奖补
《兰州市市级振兴制造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支持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兰州经济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范围内的制造业企业。自2021年开始,以企业2020年度实际缴纳增值税总额的10%为专项资金设立基数,连续五年实施奖补。专项资金按《兰州市市级振兴制造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渠道筹集。旨在培育壮大先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集群,做大做强、改造提升特色健康产业传统产业等。
企业主导、政府依法推动、风险共担
《兰州市振兴制造业发展投融资实施办法》主要支持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机械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制造业企业项目。坚持“企业主导、政府依法推动、风险共担”原则,着力构建全市重点制造业项目“三分之一由企业投资,三分之一协调投融资平台投资、三分之一协调金融机构投资”的投融资模式。
单项补贴最高100万元
《兰州市鼓励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发展的支持政策》主要适用于《兰州市振兴制造业实施方案(2019-2025年)》规定的电子制造业重点发展区域以及振兴制造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区域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电子信息产业园区。
园区企业按实际需求租用园区标准厂房且满足条件的,前两年免租金,第三年租金减半。园区或企业按洁净厂房标准进行装修并通过专业机构检测认定的,以洁净厂房装修面积和档次给予园区或企业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园区企业达到项目备案设计规模后,向园区运输配送配件产生的单向流入物流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园区引入或培育一家电子制造业及其相关产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引进重大电子制造业及其相关产业项目,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授牌的国家级软件类基地(园区)运营主体,按条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人工智能、物联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主导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相关数字技术标准并公布、实施,且对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企业给予奖励,按条件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园区新投产电子制造业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按条件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