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南人才补贴最新政策
继“人才新政30条”“高校20条”等政策之后,济南再次聚焦人才发展趋势变化及人才需求变化,进行优化升级,突破创新,促进人才政策集中发力,效应叠加,济南市于去年9月出台《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又称双创19条),政策内提出,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在济购买首套住房,可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
而就在今天,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来了!记者从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获悉,自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享受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额度的购房补贴。据悉,本次出台的《济南市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 (试行)》是济南市有史以来首次针对购房出台的补贴细则。该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试行2 年。
补贴对象:
(一)驻济企业就职且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 “市人才办”,下同)认定的 A 、B 、C 、D 类高层次人才;
(二)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 TOP200 高校院所毕业博士研究生;
(四)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 (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其中,高层次人才补贴条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申请人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企业就职;2.2017 年 5 月 (含) “人才新政 30 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3. 至购房之日 3 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补贴条件。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2. 企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 (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职工所在单位均为其缴纳社会保险;3.2019 年 9 月 (含) “双创 19 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且距毕业之日不超过 5 年;4. 至购房之日 3 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各类人才按以下标准享受购房补贴:
A 类人才 (含在我市承担国家 (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实行 “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 ,最高 100 万元; C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 ,最高 70 万元; D 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 50% ,最高 40 万元。
申请人享受购房补贴标准,应当按照购房时的人才分类认定结果确定。
购房补贴分 3 年发放,核准首年发放核准总额的 40% ,第 2 年、第 3 年分别发放核准总额的 30% 。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额度分别为 15 万、10 万。
资金来源。D 类及以上人才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按照 50% 比例承担。
补贴申报:
单位注册及申报。人才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单位账号注册申请。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信息系统比对或人工核查等方式,对企业在济纳税情况、事业单位性质等情况进行查验,合格的在线注册单位账号。单位注册后,申请人通过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填写申报信息及个人承诺书、授权书,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D 类及以上人才主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
全日博士、硕士研究生主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出具的 《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申请人填报信息时,应对所购住房的备案合同签约价款、契税计税依据如实申报。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