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南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申报解读
2021-07-28
补贴对象:成立两年以上,在所在辖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且按时还款,无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费用期间:补贴融资费用发生所属日期为上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贷款性质:企业申请的融资费用补贴必须是企业本身名义向银行类金融机构贷入的流动资金贷款发生的融资费用。
补贴范围及标准:小微企业实际融资费用50%,最低50万元,最高1000万元
申请渠道:企业可自行到所在辖区区县财政申请。
报送时间:为每年的4月-7月,各区县报送时间不统一,具体参考各区县的正式通知。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申请报告、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贷款贴息不重复申报承诺书、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企业融资费用财政补贴申报表》、无不良涉税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审计报告、贷款合同、支付利息单据、担保费用单据、上年度银行对账单等,具体以企业所在辖区财政部门要求为准。
补贴资金到账时间:资料合格后款项将于申请当年年末前打至客户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