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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旅游全域化推进)资金补助的通知

2021-07-27

根据《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现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旅游全域化推进)资金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及对象

本次补助项目分两类:2020年完成的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一)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申请补助的主体应是项目业主,可以是市直单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等,但必须是独立法人,在诚信体系中无不良记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不得申请补助。

(二)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主要包括各区、县(市)文化旅游部门主导的规划编制,以及乡镇、旅游企业等社会主体负责编制的旅游类规划。申请补助的主体应该是项目业主,可以是市直单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等,但必须是独立法人,在诚信体系中无不良记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不得申请补助。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在上一年度已完成实施,项目资金已经基本支付完成(至少80%),原则上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项目绩效已经显现,且该项目未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或其他市级部门申报补助并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申报项目主要包括:

1、重大旅游休闲类项目

对于推动全市旅游经济发展和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大作用的重大旅游休闲项目,特别是重点支持文旅金名片培育项目;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的旅游项目;融合多种业态,尤其是文旅融合项目;能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助推作用和带动效应的复合型旅游休闲项目。

2、旅游景区提升完善类项目

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提升改造、公共文化场所的景区化建设等。

3、乡村旅游、风情小镇整合提升类项目

包括旅游风情小镇、特色小镇、特色旅游村、景区城、镇、村庄建设、乡村旅游提升工程、乡土民俗文化旅游项目、休闲观光农业旅游项目等。

(二)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1、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在上一年度已完成实施,合同所指的项目资金已经基本支付完毕(至少80%),项目合同金额50万以上。

2、申报项目应经公开招标,主要包括旅游总体规划、5年旅游发展规划、全域旅游规划、专项旅游规划、景区景点提升规划、旅游度假区规划等。

三、补助标准

(一)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单个项目补助上限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30%,实际投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补助上限为合同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以项目合同为依据,给予合同金额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申报,需提交《杭州市现代服务业专项(旅游全域推进)资金补助申请报告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报告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对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核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投入的真实性、项目绩效情况。审查同意并盖章后上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项目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项目业主单位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际投入进行审计(旅游规划类补助不需要审计)。审计报告应遵照《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杭财企〔2010〕897号)相关要求,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五、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17日,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请申报单位将有关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上城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法规和产业发展科,联系人:邵孚,电话号码:87089810,邮箱:273109493@qq.com,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

六、申报材料

1.资金补助申请报告书;

2.旅游规划编制类项目的招投标文件、规划成果评审意见或批复、规划合同及规划资金支付凭证等;

3、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类项目的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慨况、实施及投入情况、绩效情况、付款情况、项目近2年获得杭州市财政资金补助情况、申报单位诚信体系中是否有不良记录等。

4、其他能证明项目完成情况的文字、图片等资料;

5、格式要求:①打印用A4纸,申请单位在封面和内页报告中的法人代表处盖章;②经办人、法人必须用签字笔手签;③文本中字体用小4号宋体;③附件请按目录顺序打(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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